<?xml version="1.0" encoding="GBK" ?>
<rss version="2.0"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xmlns:dcterms="http://purl.org/dc/terms/">
 <channel>
  	  <title><![CDATA[反击左倾翻案的个人主页]]></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个人主页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hu, 7 Aug 2008 07:39:53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Thu, 7 Aug 2008 07:39:53 +0800</lastBuildDate>
	  <docs>http://blogs.law.harvard.edu/tech/rss</docs>
	  <generator><![CDATA[NetEase Space]]></generator>
	  <managingEditor><![CDATA[jbqian]]></managingEditor>
	  <webMaster><![CDATA[我]]></webMaster>
		  <ttl>120</ttl>
	  <image>
	  	<title><![CDATA[反击左倾翻案的个人主页]]></title>
	  	<url>http://jbqian.blog.163.com/style/common/user_default.gif</url>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link>
	  </image>
  <item>
  	<title><![CDATA[“入常”与日本政治的邪门 [冰冷雨天]zt]]></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3051024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冰冷雨天] 于:2005-08-07 04:06:19<br>现在，关于日本的“入常”问题被炒的沸沸扬扬。<br><br>有人说，一旦日本申请入常成功，大街小巷一片欢腾，那是国人最不能忍受的。<br>我看不管能不能成功，起码“大街小巷一片欢腾”是不可想象的。想了半天，能够引起“大街小巷一片欢腾”的，可能只有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东证指数涨到三万日元（现在是11，370.69），或者日元对美元的比价跌到二百比一（现在是107.7）。除此之外，想让日本人“一片欢腾”，不容易。<br><br>日本人的“无关心”是不可思议的。现在在开爱知万国博览会，知道的人居然不多，政府很低调，因为老百姓反对。为什么？因为将来赔的钱肯定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买单，这还不都是税金嘛。三年前的参议院选举，爱知县的一位无党派中年家庭妇女靠反对万博会作为口号，居然战胜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候选人而当选。仅仅当选是成不了全国新闻的，问题是后来她老人家又投靠了自民党。这一下选民不干了，投过她票的人联合起来告她，违反选举公约，要求法院判决选举无效，这才成了新闻。大家也都从这个新闻里面知道了“啊，还有一个什么万博会要在日本开”。<br><br>那场官司后来也不知道打得怎么样了，万博会也就被人淡忘了。直到前两天开幕了，大家才又想了起来：“啊，说到底还是办成了”。<br><br>日本人现在特别讨厌干那种事情，事情干完了不知道谁来揩屁股，大阪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日本最人气的新闻主持人久米宏就在他的“NEWS STATION”中就说“奥运会好，像过节似的，我喜欢。但自己来办，我反对。因为太累了。”<br><br>“入常”问题和万博会很相似，人们都不关心，甚至反对。其实日本想入常的提法有年头了，已开始还没想到入常，就想删去联合国宪章里面的那个“敌对条款”。联合国从一开始是五大战胜国讨论怎么惩治那三个混蛋的会议室，德意日是敌国，所以有一条敌对条款。日本是51年签署了旧金山和约以后才加入联合国的。旧金山和约也是一个扯蛋的条约，引起了一个台湾地位未定的混账说法。这个责任在讲解时，有机会再说哪个话题。<br><br>删除条款怎么回发展到入常了呢？安理会有十个非常任理事国，由选举产生。说是选举，实际上是轮流坐庄，不太有落选的事的。有趣的是前几年有一次居然日本落了选，这一下日本人想不通了。我拿出来的钱最多，怎么我进安理会还有唧唧歪歪？（理论上美国人付钱最多，但美国人成天抵制联合国，有什么决议不和他的胃口，他就不付钱。日本人老实，要钱就给，所以他付得最多）我也要当常任理事国，皇帝轮流作，今年到我家！这才有了这个念头。<br><br>光有这个不管用呀，老大怎么看是最重要的。探了探老大的口气，正好老大那时候对联合国也是一肚子气。那时有一阵子美国有一种特别极端的论点，说联合国应该改革，常任理事国应该是美国，德国和日本，其他的穷光蛋都不要了。这一下王八绿豆正好对上眼，话就从这儿开始了。<br><br>话归话，日本人也知道真的要干也不容易，所以历届政府都是想起来了说上一句，想不起来也就不说了。<br><br>到了小泉这儿，事情有了变化，小泉是打着改革的旗号上台的。可是为什么要改革，怎么改革，也是结结巴巴的讲不清楚。改革的成果在哪儿，也没人知道。小泉自己就亲口承认他是经济音痴，不会搞经济。<br><br>堤外损失堤内补，内政不行咱们玩外交。小泉上台后一直打北韩牌，也不知道他偷偷摸摸给了金二世多少好处，反正金二世和他配合得特别好。几次国政选举，金二世都帮助小泉颤颤巍巍地从独木桥上走了过来。<br><br>但是，金二世也要过自己的日子啊，让步让到了底线了，从此让不了了。可小泉也要过日子呀，怎么办，这才想起来了入常。<br><br>从去年开始的吧，如常入常什么的，才见诸政府要人的口中。伊拉克战争日本又出钱又出人，连印度洋上的英美军舰的油料也一手包了，光这一笔开支，一天就是十亿日元。加上这次安理会也太唧唧歪歪了，一点面子都不给，以后老大还要不要混了？所以老大鼎力支持。好像还真有那么一点意思了。<br><br>好事多磨，这话一点不假，先是南韩闹，现在中国也开始了。老大毕竟是老大，想些什么不是做下人的能够猜得透的，这不，跑咖啡俱乐部去和一百多个国家一起去玩去了。赖斯的支持虽然音犹在耳，兑现不兑现，老大的事儿，说不准。<br><br>但是，对小泉来说，够了。他努了力了。日本文化中，PROCESS往往比RESULT更重要。他努了力，天不从人，他也没办法。反正你总不能说他在混吃等死了。<br><br>可能没有一个日本人会天真地认为日本是一个独立国家，谁都知道日本是美国的殖民地。常任也罢，常常任也罢，就算是常常常任，也还是美国人的口，美国人的手，美国人的保险箱。反正说美国人的话，举美国人的手，掏出钱来跟美国人走。<br><br>打了败仗的人惨呀！<br><br>这就是日本人的想法。<br><br>我是这样认为的。<br>（原发于西祠胡同）<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3051024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30510240</guid>
    <pubDate>Tue, 30 May 2006 05:10:2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30T05:10:2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Re:邑人，你的离去没有遗憾]]></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40243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回复 亮亮亮2 】:<br>&lt;i&gt; 　　【回复石_敢_当】:本来我不了解邑人，在看了那些【纸条】之后，我开始由衷地钦佩他！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也是一个热心肠的人，更是一个好人！祝愿好人一生平安，祝邑人健康快乐！[face]51[/face][face]57[/face][face]51[/face]<br><br><br><br>　　另：现在的时坛挺好的，继续努力哦～～[face]29[/face][face]29[/face]<br>&lt;br&lt;/i&gt; <br>......<br>------------------------------------------------------------------<br><br>同感！<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402438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4024380</guid>
    <pubDate>Wed, 24 May 2006 00:24:3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24T00:24:3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请问风雨中的虫虫，在站长室高喊‘天皇万岁’是什么行为？？？]]></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401934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如题<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401934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4019340</guid>
    <pubDate>Wed, 24 May 2006 00:19:3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24T00:19:3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所知道的一些日本人对战争的看法 [冰冷雨天] zt]]></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310574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于:2005-08-07 04:03:20<br>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和日本人打过不少交道。也到过日本不少地方。<br><br>中国人和日本人打交道，有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那场战争”。<br><br>十几年以前，每见到一个日本人，几乎都会对你鞠一躬：“对不起，那场战争太对不起你们了，给中国带来了太大的灾难。“<br><br>有人也许会说，日本人到中国做生意，那还不是拣好听的说呀，要不然生意不就做不成了吗。<br><br>可是我说的事，是我在日本出去玩的时候，随便遇上的日本人。<br><br>日本投降（日本人叫终战）的时候，日本的大陆派遣军还有300万人。（可以去参考冈村宁次回忆录）所以很多日本人到过中国，他们知道他们在中国做了些什么。公平地说，现在50岁以上的日本人，大多数人对中国是有愧罪意识的。经历过战争的人不用说，战后的一代（日本叫团块世代）是日教组教育出来的，也就是受日共的影响相当深。反战思想是很浓的。<br><br>加上麦克阿瑟的思想控制，“战争就是罪恶“在日本人心里可以说已经扎下了根。年轻人虽然没有上一代人那样的反战感觉，但是有很深的“不战”思想。<br><br>举个例子，去年我和几个日本人在一起看电视，北韩人质问题，金二世说有五个人还活着，但不肯放人。我就说了：绑架了别国公民还有说的，放不放？日本人问我：他就不放，你怎么办？我说：那就打呗。话音未落，几个日本人象看珍稀动物似地看着我，说不出活来，过了好一会，有一个人说“你是在说战争？到底是中国人。”我这才注意到日本人的非战意识是多么强。<br><br>为什么日本人不想打仗，原因很简单，被打怕了。<br>原子弹就不要说了，光B-29的空袭，就炸平了几乎全日本。我认识一位日本人，终战时在上海，是曹长（班长）。回国时，手下的士兵们犯嘀咕，说听说国内被炸的很厉害，回国后有没有饭吃。他家很有钱，说你们不要发愁，去我家吃饭，一年半载的没问题。他家在神户，回来的船正巧就到神户，大家都挺高兴。谁知道船快进港时他傻了。天哪，那还有家呀，只剩一片焦土，他还能认得出家才叫能耐呢。<br><br>他还算平安回来了的呢，在满蒙被老毛子俘虏的那才叫惨呢。被老毛子押到西伯利亚去劳改，死了一大堆不说，好不容易活下来的也被结结实实地洗了一回脑，最后放回来了，下船时，举着红旗，唱着“国际歌”，雄赳赳气昂昂的。听着象笑话，却是真事。<br><br>也有当俘虏当出瘾的，我认识一位中学老师，他是在菲律宾被澳大利亚人俘虏的，押回澳大利亚去了，说吃的那个好呀，天天牛奶牛肉。最后将他们遣返回国时，谁都想赖到最后一批。<br><br>有一次和日本人一起看老电影。菲律宾海海战的故事，名字忘了，有个日本舰长不肯弃舰，和沉舰共存亡，我在一边说，怎么那么傻呀，军舰可以再造，舰长就不好找了。在场的日本人说：不是这么一回事，不是多亏这些死硬派死了，那战争还不知道要持续到什么时候呢。<br><br>喜欢说日本人不肯正视历史，真的吗？这几年国内终于回想起了70年前的那场战争，书店里的有关书也多了起来。但是说句老实话，都是你抄我，我抄你，大同小异，引用的史料也无法认证，没有几本有价值的。人们喜欢批评郑浪平的“中日战争史”，但是又有那本比郑浪平写得更好的呢？不信，你只看国内的书的话，你能讲明白抗战史算你有能耐。<br><br>日本却不然，你去哪个图书馆，日中战争（我们称之为抗日战争，顺便说一句，日本人称甲午战争为日清战争）的书总有5，6书架，其中南京大屠杀的专门研究书籍都有满满一书架。很详细的。有史料型的，有反思型的，当然也有强词夺理型的。<br><br>我家老爷子退休后回老家，老家县政府托他写县志，老爷子写到抗战这一段写不下去了，没有资料。我说这段我来写，两个月就拿出来了。资料我一直在收集着的，我只要看到那本书上出现了我们老家的名字，肯定会复印下来的。现在只要整理一下就行了。至于鬼子干的具体坏事，我在老家插过几年队，听老乡讲过。现在加上具体资料，都可以指控到具体的部队。出书后老爷子还受到了表扬。其实老爷子对我“干鬼子活”（这是老爷子对我的工作的定义）很有微词，（原因在此就不说了，有空的话在下会另文说明）却又无法干涉。那次以后总算说了一句“干鬼子活有时也能派上用场”。<br><br>我不是专职研究者，无法提供具体的研究数据，只是在我接触到的普通日本人之间，我没有看到为那场战争评功摆好的。<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3105748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31057480</guid>
    <pubDate>Tue, 23 May 2006 22:57:4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23T22:57:4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冰冷雨天原创】冰眼看日本之一：土头土脑的自民党]]></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392359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from cchere<br><br>题目有点奇怪，日本不是发达国家吗？“发达”好像就有点意味着“洋气”，怎么会跑出来一个“土头土脑”的自民党呢？你还真别说，日本就是土！不止在日本生活过的中国人这么说，韩国人，台湾人，香港人在这点上都这么认为。推而广之，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点土头土脑，起码照中国的对“土头土脑”的定义来说。<br><br>有个朋友问过我一个问题：怎么能够最简单地区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我想了好一会儿，回答他说：有一个很方便而且有效的方法，到乡下去一趟，乡下人日子过的比城里人好的，那就是发达国家，反之就是发展中国家。我去过的意大利，德国，日本全是这样。<br><br>别的国家为什么会这样，我不敢说。但是日本则全是因为有了一个自民党，其实我看自民党改名农民党更合适。为什么？很简单：乡下出身的人当权。他们只代表农民的利益。<br><br>为什么会这样？理由也很简单。日本人讲究论资排辈，总理，各省的大臣都是由政治家也就是议员出任（大臣有时候由民间人士出任的，但很少。）当大臣，当总理得讲究你当选了几回？你有没有把握下次再当选？总不能出现大臣，总理选不上的笑话吧。其实这种笑话也有，不过真是凤毛麟角罢了，起码作为执政党得防止这种事的发生你说是吧？那可是形象问题。<br><br>这样一来，乡下人的优势就出来了。城里人脑子灵活，喜新厌旧。今儿个喜欢张三，明儿个保不准就觉得李四长的更秀气。如果看谁都不顺眼的话，那这次选举就不去了，您的选区如果是在城里的话，下次您还能不能选上，说实话把握不大。而乡下人呢？村长一声令下，全村的选民冲着管他是乌龟还是王八蛋的人物就去了，老婆的话不听可以，村长的话也能不听？这样一来那个管他是乌龟还是王八蛋的人物也就当选了。那位一当选，就得想方设法地为他的选区弄项目来，大家有钱挣。下次再选，自然还是他，就这样，四，五期一来，就有资格当大臣了。所以查一下日本的大臣，总理的出身，几乎全是哪个犄角旮旯的。田中角荣是新泻的，中曾根康宏是群马的，竹下登是岛根的，全是些个兔子不拉屎的山沟沟，可现在就不一样了，别提多漂亮了。哪怕是桥本龙太郎，小泉纯一郎这些二世祖，生活在大城市，还是要经常回去看看，那是他的地盘，将来是指着那儿吃饭的。<br><br>农民兄弟帮忙自己爬了上去，就该给农民兄弟回报是不是？所以日本的国策之一就是“不准一粒大米进口”，哪怕是老大的大米也不行，和老大闹起贸易摩擦起来，其他地方有商量，牵涉到农产品就没有商量。去年开始的因为疯牛病而禁止美国牛肉进口就是最新的例子了。除去战后最初那么几年，就一年从国外进口了大米。政府从农民手里高价买进大米，平价在市场上销售。然后从国际市场上平价买进小麦和其他农产品，高价在市场上出售，用来补贴大米的亏损。可是在1993年行不通了，那年遇到冷害，大米收获量不足，只好从泰国，中国，澳大利亚，美国进口大米。托冷害的福，那年算是把全世界的大米吃了个全。<br><br>还有就是大兴土木，在日本乡下常常可以看到莫名其妙的体育馆，博物馆什么的。300人的村庄，平均年龄70岁，嗨，建了一座可以进行世界级比赛的体育馆。干吗要建？建馆能有钱，建好了还可以向政府要维持费，日本农民的收入中，土木费用和务农费用差不多，有些地方土木所占比重还要高一些。经常听的到人在抱怨说北海道的高速道路上除狗熊以外没活物在跑什么的。<br><br>所以有时候看日本人干事真是土的有趣。最有趣的一件事是10年前的一件事，山东人往日本卖大蒜头，价钱太便宜，弄得日本农民活不下去了，就有议员建议政府要采取措施，政府也真傻乎乎地对山东大蒜头进行制裁。中国就来了一个反制裁，反制裁品目中有一项是手机。当时手机在日本也还没有普及，通产省宣称手机出口只占对华出口的0.3%，所以无所谓。话音刚落，手机在中国开始普及了，这一下是那个痛哟，眼睁睁只能看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在中国卖手机。后来制裁是取消了，但是中国人记了仇，日本手机在中国审批起来特别严，NEC有一款手机光审批就花了一年，一年后的手机你卖给谁去？就为了几颗大蒜头，丢了几百亿美元的生意。后来大阪又有人要制裁中国的毛巾，一来城里人说话没人听，二来刚吃过亏，通产省对大阪人说，改动什么脑筋动什么脑筋去，就别动制裁中国毛巾这个脑筋。<br><br>日本人也知道自己土，所以特别喜欢说别人也土。在京都开的世界环境会议大家都知道吧？那次美国来了一百多位议员，日本人就叫了：这一百多位议员中有70多人居然从来没离开过北美大陆，你看多土？他就没想到，人家是老大，没必要出去溜达。日本议员是成天往外跑，不是美国就是中国，去年五月黄金周，跑美国40多人，跑中国40多人。今年被愤青闹了一下，跑美国50多人，跑中国的就只有五个人了。他那跑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想说：我其实不土，我那后边有人，我去美国见到了谁谁谁，我去中国又见到了谁谁谁，除了我那一亩三分地选区，我也有能说上话的地方。<br><br>但也就是这种缺乏自信，就是自民党和日本人最土的地方。<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392359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23923590</guid>
    <pubDate>Tue, 23 May 2006 09:23:5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23T09:23:5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放眼世界无奇不有 地球上最另类的地方(组图)]]></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674634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b>气温最高的地方</b><br>　　盛夏，寒暑表上的温度在35℃以上探出头时，住在沿海的人们已经感到热不可耐了。其实，35℃算得了什么！我国新疆吐鲁番盆地，号称“火焰山”，那里于1941年7月出现了47.8℃的最高气温，才是真正的热了。<br>　　要是放眼世界，47.8℃有算得了什么！早在1879年7月，在阿尔及利亚的瓦拉格拉就测到了53.6℃的最高气温，遥遥领先于吐鲁番盆地的记录。此后30多年里没有突破。可是到了1913年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岱斯谷中，测的了56.7℃的记录，夺得了世界级热的称号。不到10年，1922年9月，利比里亚的加里延温度突然上升到了57.8℃的最高纪录，“极热”又从北美洲大陆有扳回了非洲。<br><img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060417/Img242847759.jpg" border="0"><br><b>天气最干旱的地方</b><br>　　在南美洲智利北部沙漠里,有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从1845年到1936年整整91年里,没有落过一滴雨。<br>　　智利北部濒临大洋，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那里正好位于副热带高压常年座镇不动的地区，而靠近智利的海岸，又是秘鲁寒流流经之处。由于寒流的温度较低，使那里的空气十分稳定，大气不发生上升运动，即使在海边，水汽也不能进入高空凝结成雨，因此成了世界“旱极”。<br><img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060417/Img242847760.jpg" border="0"><br><b>下雨量最大的地方</b><br>　　1816年，位于世界屋脊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印度阿萨密邦的乞拉朋齐，一年里下了20447毫米的雨量，夺得了世界“极”雨的称号。以后来自世界各大洲的年雨量记录，都远远落在它的后面，可望而不可及。时隔99年以后，就是1960年8月―1961年7月乞拉朋齐在一次以26461.2毫米的成绩，打破了他自己的记录，蝉联了世界“雨极”的荣誉！<br>　　26461.2毫米是一个十分惊人的数字，它比台湾省火烧寮于1912年创造的我国“雨极”的纪录8408.0毫米多了18053.2毫米，比北京42年的总降水量还多了。<br><img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060417/Img242847761.jpg" border="0"><br><b>天气最冷的地方</b><br>　　1838年，俄国商人尼曼诺夫路径西伯利亚的亚尔库次克，无疑中测的了一次零下60℃的最低温度，在当时引起了一场轰动。但是谁也不太相信这位商人测得的记录是正确的。47年以后，就是1885年2月，位于北纬64°的奥依米糠，人们测得了零下67.8℃最低温度，这一次真正获得了世界寒极的称号。<br>　　1957年5月,位于南极“极点”的美国安莫森-斯考托观测站传出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那里的最低气温降到零下73.6℃，因而世界寒极有北半球迁到南极去了。同年9月，这个观测站有记录到了一个更冷的零下74.5℃的温度。<br><img src="http://photocdn.sohu.com/20060417/Img242847763.jpg" border="0"><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674634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6746340</guid>
    <pubDate>Tue, 16 May 2006 07:46:3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6T07:46:3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没有历史真相的国家只能产生愚蠢的爱国主义~~~]]></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66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zt<br>　在当代中国，不管是把日本树立为发泄情绪的箭靶，还是大肆宣扬某些海外华人的爱国案例，小小的风波都能掀起一波爱国的狂潮。爱国主义占据了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主流。<br>　　<br>　　　　这让我越来越不认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了。就是这个民族，在抗日战争中经常是鬼子十几个，汉奸两三百，就是这个民族可以在国内饿殍遍地时，免除日本巨额的战争赔款，就是这个民族，精英阶层以手持美国绿卡为能。同样一个民族，却戴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具，难怪我越看越眼花。<br>　　<br>　　　　偶尔翻看宋史，才发现，在风波亭冤狱的60年内，岳飞在南宋是一个官方禁忌，偶语之者大罪。直到宋孝宗时才平反，以后，随着官方对岳飞将军的评价越来越高，岳飞也从罪人成了爱国主义的图腾。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俯仰皆是。远如岳飞，近如袁崇焕，袁崇焕在被凌迟处死时，北京百姓争食其肉，以泄对‘汉奸 ‘的义愤，对袁的攻击直到乾隆皇帝为袁平反方休。读史到此处，不禁使人怒火中烧。<br>　　<br>　　　　官方钦定的才是爱国人士，只要权力在手，秦桧可以为岳飞写历史鉴定。以权力判决真理，以钦定强奸历史。原来如此！以此为钥匙，中国式的爱国主义可以理解大半。<br>　　<br>　　　　在山河飘摇的近代中国，儒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信条被现实无限放大。于是，启蒙运动被爱国运动拦腰截断，在其中，国家无疑扮演了重要角色。爱国主义成为国家操纵民意，转嫁国内矛盾的利器。国家上下其手，袁崇焕可以私通满清，秦宰相可以是抗金栋梁。在信息绝对不对称的情况下，民意从来是被操纵的对象，民意不是被强奸，明明是顺奸。<br>　　<br>　　　　中国从来缺少自由，人权的传统，所以，中国的爱国主义一开始走的就是一条歪路。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爱国主义明显营养不良。没有自由,人权,博爱的爱国主义是义和团式的暴民,是希特勒手下的党卫军.对一个民族来说,这种爱国主义是一剂麻醉剂,更是一包毒药.爱国主义的本意是爱,在中国它却成了恨.这是我们的悲哀,这更是中国的耻辱.伪爱国主义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启蒙思想者苍白的面孔。<br>　　<br>　　　　让我们回到正路上来吧.‘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要变成'匹夫忧乐,国家有责'.让国家成为责任承担者,让公民成为权利拥有者.国家的存在是以公民的合意为前提的.只有国家成为守夜人,并且仅仅是称职的守夜人时,它才有存在的可能,它的存在才能得到公民的许可和授权.这样的国家是主权在民的国家,这也是唯一合法的国家.<br>　　<br>　　　　国家本来就是为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人权而存在的.我们要爱国,首先国家要合法,其次,国家要是称职与可爱的.如果这两点不存在,我们爱它只是纵容它,是在害它,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br>　　<br>　　　　如果只是接受被控制的教育和媒体的宣传,就盲目狂热,这不叫爱国,而只是吃了兴奋剂的斗鸡.如果,我们仅仅因为受周围人的行动就盲目狂热,这不叫爱国, 只叫盲从、冲动与空虚.如果,我们因为可以毫无风险地出风头,捞好处,就盲目狂热,这不叫爱国,只叫怯懦.虚荣与投机.伪爱国主义不但会害了自己，更会害了中国。<br>　　<br>　　　　爱国不是抵制日货,而是明白,超越日本首先要尊重日本,学习日本.尊重是自尊的表现,学习是超越的先导.<br>　　　　爱国不是夸耀祖宗创造了什么,而是我们能给后代留下些什么.爱国不是在网上叫嚣武力解放台湾,而是努力了解台湾为什么和大陆离心离德,看一看台湾的政治更加进程对我们有什么启发.爱国是勇敢捍卫自身自由与权利,这样,国家会明白自己的权力是有边界的,它会变的称职与可爱,爱国是努力工作,创造财富, 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 这样,我可以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养活国家.爱国是说真话,办实事.如果国家不让我这样做,我要勇敢地站起来,批评它,改进它,重建它.爱国是国家侵犯我的权益时,一定有人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这样做,我的个人自由和权利有了保障,我们的国家变得合法、文明、可爱.这才是最大的爱国.<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668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6680</guid>
    <pubDate>Sat, 13 May 2006 06:06:0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3T06:06:0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假如泰坦尼克号上的乘客都是中国人zt]]></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23957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号》虽已看过好几年了，但沉船时刻那气势恢宏的悲壮一幕却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里，那令人尊敬的船长、那三位从容面对死亡的小提琴手以及那些把生的希望让给妇女儿童把死的危难留给自己的欧美绅士们让我感动的同时也让我重新认识到人性中的伟大。  <br>    在深受震撼之余，我常常忍不住向自己提出一个愚不可及的假设：假如泰坦尼克号上的乘客都是咱中国人，沉船的一刻将是一番什么样的的情景？面对这一假设我实难自答，在不得不答时我根据现实的经验得出了以下的答案：  <br>    在接到轮船撞击冰山的报告后，船长在惊恐万状中赶紧向船上的乘客中最高级别的干部（某书记或某长）通报，让其马上准备改乘救生艇撤离，随后赶忙吩咐手下分头通知游轮上各豪华包厢中的大小官员，并护送他们安全撤离。按一般惯例，以官阶高低决定撤离先后。<br>     经过一番忙碌之后，大小官员们安然离开，船触冰山的消息也渐渐在乘客中传开了，船由于进水开始慢慢倾斜，乘客们骚动起来，有木然呆立的、有抱头痛哭的、有开始抢夺财物的，一时间秩序荡然，很快他们明白要寻找求生之路，纷纷涌向数量有限的几只救生艇，此时船长正带领全体船员准备离开，在经过一番辱骂和打斗后船长船员们也安全撤离了。  <br>    此时可供撤离的小艇更少,乘客们更慌乱更疯狂了,几个膀粗腰圆的彪形壮汉抢到了仅剩的两只小艇,另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经过拼死挣扎也翻入艇舱,汹涌的海水一层层翻涌上来,游轮已严重倾斜,蚂蚁般密集混乱的人群开始摇晃起来,满载着身强力壮男人们的小艇最终在乘客们绝望眼神注视中、痛哭流涕的叫骂声里匆匆离去了。妇女们披散着长发抱着哇哇大哭的孩子跌倒了又爬起来，几个腿脚残疾的男人在仰天长叹，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在抱头啜泣……  <br>    轰的一声巨响，巨轮从中间折断并渐渐没入无底的万丈深渊。一切归于沉寂，之后慢慢泛起些水桶衣物及妇女儿童们的僵尸……  <br>     以上我的回答也许不能令所有的人满意,甚至有人还会认为我有丑化人民公仆、丑化我们同胞的嫌疑．但我实在想象不出更令人满意的答案，因为在利益面前先官员后特权部门职员，再身强力壮的蛮汉，最后才是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这种排序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早已司空见惯了．  <br>    还记得那场克拉马依的大火吧，死亡的350多人全是小学生和老师们，政府官员们一个个毛发无损地首先撤退了。  <br>    正享受着或看着别人享受着种种行业的特权吧，电力局职工可以不用交电费，自来水公司当然也不用交水费，铁路职工坐火车理所当然不必掏腰包。  <br>    至于体力的优势在人头攒动的车站、码头、电影院甚至公交车的门口都正充分的体现着,那些女士优先关爱生命等的口号永远只是挂在国人的嘴上，写在街道的墙上，又有几人真正落实在行动上？  <br>    这就是我们民族素质的现状，这就是我们官员素质的现状，我不愿但又不得不承认的现状!灾难是一面镜子，它能照出人性中的美丑善恶，我们扪心自问，我能经受它一照么？<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23957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239570</guid>
    <pubDate>Sat, 13 May 2006 02:39:5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3T02:39:5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从陈独秀晚年看蒋介石对陈独秀的态度zt]]></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22355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作者：温酒导古今 提交日期：2005-11-5 23:12:00  <br><br>　　陈独秀生于1879年，蒋介石小陈独秀7岁，生于1875年。由于政见不同，两人可以说是死对头。但这并不妨碍蒋介石对陈独秀的敬重。陈独秀晚年可以说是四面楚歌，十分不得意，他是当政的国民党的重要人犯，被共产党开除，被托派开除，在政治舞台上，他几乎没有立足之地。当时的老蒋可谓春风得意，国家大权独揽，但他并没有对老对头陈独秀宜将胜勇追穷寇，痛打落水狗，他完全可以这样做，但他没有，而对陈独秀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其中多有耐人寻味的地方。<br>　　陈独秀是1932年10月由于叛徒出卖在上海被捕，之后押往南京。陈独秀的被捕震惊了全国，蒋介石对此案非常重视，在他的授意，何应钦10月25日在军政部会客厅审讯陈独秀。何应钦时任军政部长，是国民党军队中的一等高官，在北伐中，曾与陈独秀共过事，蒋介石如此安排确有深意。何应钦并没有摆出审讯官的威严，也没有威胁利诱，而只是将北伐前国共合作时签定的《两党领袖联合宣言》递给陈独秀，希望陈合作。老陈大怒，啪的把宣言往桌上一拍说：“是你们不合作！”何应钦温和的说：“先生不要发火。”他转移话题，问：“不知先生与赣鄂等省的暴动有无关系？”“毫无关系。”“这就好。”审讯结束。这与其说是审讯，不如说是温和的走走过场。据当时的报载，何应钦走后，看守的下级军官马上围住陈独秀索要墨宝，陈独秀的毛笔字和古体诗是很有功力的，完全可以自成一家，由此一节也可以看出，看守的军官也没有把陈当看成十恶不赦的罪人对待。上面的人对陈都不过于追究，下面的人才敢稍稍放肆。<br>　　蒋介石决定对陈进行公开审判，这在对中共要犯上也是少见的，审判即使是法官说了算，人们可以旁听，舆论可以曝光。在法庭上，陈独秀毫不退让，指责蒋介石 “吸尽人民脂膏以养兵，挟全国军队以搜刮人民，屠杀异己……大小无冠之王，到处擅作威福，法律只以制裁小民，文武高官俱在议亲议贵之列。其对共产党人，杀之囚之，犹以为未足，更师袁世凯之故智，使之自首告密，此不足消灭真正共产党人，只以破灭廉耻弃国人耳。” 从陈的抗辩中，不难看出他那种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陈独秀一生都实践着这样的信条，“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即使在强权和刺刀下，他也不改初衷。陈独秀的让人佩服，这可能也是一个因素。蒋介石并没有因为陈独秀的不敬而挟怨报复，他顶住国民党强硬派枪毙陈独秀的压力，没有重判陈，而只判了13年，后改判8年。<br>　　在监狱中，陈独秀这个重要政治犯是受特殊待遇的。单独住一牢房，可以看书看报写文章，著书立说，可以有外人来探望，可以与外界通信联络，更有甚者，他年轻的第三任妻子潘兰珍可以陪住。这种优厚的坐监生活，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享受得到。1937年8月23日，因监狱受到日机轰炸，蒋介石决定提前释放陈独秀。这可说是对陈的又一个优待。<br>　　 蒋介石不是对所有曾做过中共高官的人都优待的，瞿秋白做过与陈独秀相等的职位，1935年被捕，蒋介石没有犹豫，就下令将其枪毙了，蒋介石对共产党人是绝不手软仁慈的。<br>　　陈出狱，陈果夫、陈立夫立即宴请。他们传达蒋介石的意见：聘请陈出任劳动部部长之职。陈独秀即席发言：“……他叫我当部长是假，叫我点缀门面是真。他杀了我们多少同志，包括我的两个儿子，把我关了许多年……这不是异想天开吗！但是，今天国共合作抗日，在抗日的工作上，我可以和蒋先生合作。”　　<br>　　陈独秀就是这样一个人，公私分明，直言不讳，国难当头，他可以先搁置私仇党见。他支持国民党抗战，但并不表明他不发表自己的见解。1938年7月16日，陈独秀在民生公司发表演说《资本主义在中国》，此后，他继续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表达了他主张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想。他认为，中国之所以受日本欺凌，就是因为中国没有发达的民族工业。所以，中国应该努力“发展民族工业”。“我们不要学唯名主义者，一听到社会主义便肃然起敬，一听到资本主义便畏之如蛇蝎，厌之如粪蛆，如果人们不敢断言中国此时可以采用社会主义制发展工业，就必须毅然决然采用资本主义制来发展工业。只有工业发展，才能够清除旧社会的落后性，才能开辟新社会的道路”。汪精卫当时是国民党副总裁，在记者招待会上，他公开表示，国民党的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汪精卫的言论显然是针对陈独秀的，在汪精卫的推动下，国民党的御用文人舆论界一度掀起了批驳陈独秀发展资本主义的论战。<br>　　陈独秀于1938年8月3日从重庆乘轮船顺长江来到了江津。陈独秀到了江津之后，国民党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胡宗南和戴笠经蒋介石允许后，曾提着水果、茅台等礼品微服拜访陈独秀。开始，陈独秀拒不接见。后来，两人找到陈独秀的朋友、也是黄埔军校著名的政治教官高语罕通融，才得以见面。陈独秀表示，自己逃难入川，虽国事萦怀，但不问政治，也不曾有任何政治活动，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陈独秀请胡宗南和戴笠转告蒋介石，要好自为之。蒋介石得知陈独秀的答复后说：他还是识大局的。<br>　　陈独秀夫妇与祖母及三儿子陈松年妻儿共一家7口生活在一起，陈还有疾病，经常需要看病治疗，陈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比较紧张，除了稿费，主要靠友人馈赠，但国民党人的他大都拒收。他的最稳定的馈赠是“北大同学会”按月捐赠给他生活费。晚期他也有甄别的接受了一些国民党人的馈赠。从心里上，陈是不愿接受别人的馈赠的，何况是国民党的。由于生活的窘迫他也完全是不得已。比如朱家骅先后所赠的三笔款项，分别为1000元、5000元、8000元。在给朱家骅的回信中，陈独秀写道：“国焘兄来津，奉读手教，并承赐国币八千元，远道将来，不敢辞却，无劳而领厚赐，受之实深惭愧也。”又说，“以后如再下赐，弟决不敢受，特此预陈。”可见陈独秀在本心中，是不愿意接受的。凡是对陈独秀了解的人，都知道他的这种性格，在馈赠时都要想出能够使陈接受的方法和理由。<br>　　 陈独秀在有生之年，并不知道有些馈赠的钱的真正来源，据现在人考证，朱家骅的馈赠的是国民党官方的钱，蒋介石是同意的。“北大同学会”的按月馈赠也是蒋介石安排的。<br>　　 1942年5月27日夜，陈独秀由于食物中毒逝世，享年64岁。他的葬礼是江津国民党地方政府操办的，“参加葬仪者有朝野名流学者三四十人，左右乡邻壮丁不期而会者一二百人，沿途护卫且放鞭炮以示景仰惜别之意。”　当时来的最大的官员是教育部次长、国民党中委段锡朋，段还带来了蒋介石、陈立夫等人的赠金。蒋介石赠了一万元，朱家骅五千元、段锡朋、王星拱、陈立夫各两千元，许静仁一万五千元。此外，胡小石、欧阳竟吾、高语罕等人也也表示。收支相抵，尚欠五千零三元，由乡绅邓蟾秋叔侄承担。<br>　　有关陈独秀安葬的情况，当时的村民吴元珍说；“埋陈独秀那天，来了好几百人，有当官的，也有大户绅粮。双石乡公所还组织了上百个乡丁来沿途护卫，一路放火炮，点冲天铳。从石墙院到埋陈独秀的‘康庄’要走30来里路，队伍拉了好长好长。陈松年端着遗像走最前头，后面是八人抬的黑漆棺木，衣衾棺木都是白沙的大绅粮邓蟾秋送的。陈太太一路上哭得死去活来，由杨二太太和吴白林的堂客扶着，我们这些当下人的就打起花圈，跟在后头走。陈先生活时我们没觉得他有啥，死了，才晓得他了不起，连县长那么大的官，鞠躬时，还只能站在最后头。”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略知当时隆重的场面。<br>　　有人认为陈独秀晚年贫病交加，在凄凉中死去，这种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陈自己没有稳定收入，且有比较严重的高血压病，这些都不假，但在多方的资助下，他的生活在当时当地应该说还是可以维持小康的水准。有国民党上层的默许，且高官中的朋友也常来看望，加之本人的威望才学，受到地方上的尊重也是理所当然，江津的县长曾多次拜访就很说明问题。可以设想，以当时蒋介石的倾国之权，别说发话，就是暗示一下，陈独秀的日子就好过不了。蒋介石不但不干扰陈的正常生活，还暗中给陈资助。我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虽然政见不同，但蒋是尊重陈独秀的为人的。用古人的话说，为惺惺惜惺惺，好汉识英雄。或许有人会说，蒋只不过是要利用陈，这种用意肯定是有的，他曾几次派人劝说陈出来做高官，但都无一例外被陈拒绝了，但蒋并没有因此而对陈加压，反而任其自然。有人或许又会说，因陈社会威望很高，有很多人为陈说情，蒋也要考虑社会舆论。此说也不假。当陈被捕后，社会各界反响很大，《申报》刊出蔡元培、柳亚子、杨杏佛、林语堂、潘光旦、董仁坚、全增嘏、朱少屏合署的《快邮代电》；傅斯年发表《陈独秀案》一文，说政府决无在今日“杀这个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大彗星之理！”蒋梦麟、刘复、周作人、陶履恭、钱玄同、沈兼士等12人致电张静江、陈果夫说情；胡适、翁文灏、罗文干、柏烈武等或致电蒋介石或私下奔走，以求从宽处理。国际著名学者爱因斯坦、罗素、杜威等人都打电报给蒋介石，要求释放陈独秀。特别是与蒋介石关系非比寻常的张静江、陈果夫亲来说情，对蒋的影响确是不小，但这也不能掩盖蒋本人对陈的特别之情。我们现在看不到蒋对陈独秀过多的褒贬文字，但从他对陈独秀的处理上已经看出了他对陈的态度。<br>　　相比之下，中共的某些人对这位建党并是最初的领袖却恨入骨髓，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且不说他们公开以匪徒称呼，且不说他们在陈被捕后冷嘲热讽，希望国民党杀掉陈，且不说无中生有，大肆发表文章，公开诬陷陈为领取日本津贴的汉奸，就是老毛等人，对陈的态度也十分暧昧。陈出狱后，最想去的是延安，他曾委托罗汉与中共联系，中共对此事非常重视，专门开会研究，1937年10月10日，张闻天、毛泽东电告林伯渠，提出对托派分子的几条原则，并要他转告罗汉。这几条原则是：(一)我们不拒绝与过去犯过错误而现在真心侮悟，愿意抗日的人联合，而且竭诚欢迎他们的转变。(二)陈独秀等托派分子能够实现下列三条件时，我们亦愿与之联合抗日：1。公开放弃并坚持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的错误；2。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3。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至于其他关系，则在上述三条实现之后可以再考虑。很多人都据此认为中共是欢迎陈独秀的，重要阻挠的是王明康生。此说值得商榷。那时，正是中共提倡统一抗战之时，欢迎任何人任何党派与中共联合抗战，如果拒绝陈独秀，显然与与其声言相违背。但提出的三个条件，对陈独秀来说，也是相当苛刻的，与陈长期共事的中共领袖们对陈的性情不能不清楚，陈对这样的条件是不会屈从的。果然，在董必武来见陈独秀。提出这三个条件后，陈说：“回党固我所愿，唯书面检讨，碍难从命。”<br>　　再看老毛对陈的态度。在五四时代，毛对陈是相当崇拜，1923年夏到1924年底陈独秀是中共总书记，毛泽东是秘书，他们一起共事一年多，1925年，在陈的同意下，毛泽东当上国民党代理宣传部长。在整个从23至25年的合作期间，两人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且合作还是比较愉快的。到达延安后，毛曾对前来访问的斯诺说过，胡适，陈独秀对他影响深远的人。并特别提到陈独秀是“对我的影响也许比其他任何人的影响都大。”1942年3月30日毛在中共中央学习组发言时说：“陈独秀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现在还不是我们宣传陈独秀历史的时候，将来我们修中国历史，要讲一讲他的功劳。”　1945年毛在中共“七大”预备会上讲“七大”工作方针时说：“关于陈独秀这个人，我们今天可以讲一讲，他是有过功劳的。他是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整个运动实际是他领导的。他周围的一群人，如李大钊同志等，是起了大作用的。……我们是他们那一代人的学生。……这些人受陈独秀和周围一群人的影响很大，可以说是由他集合起来，这才成立了党。”　<br>　　老毛并不否认陈曾在建党时期的功劳，也并不否认他青年时期受到陈的影响，但这并不能表明他欢迎陈到延安，更不表明他没有否定陈的晚年。1955年3月，毛在对《邓小平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稿》的批语的修改时写道：“我们党内曾经出现过陈独秀，张国焘等著名的大叛徒，他们都是阶级敌人在我们党内的代理人，我们曾经进行严肃的斗争驱逐了这些叛徒。”叛徒者，最危险，最凶恶的敌人也。长期以来，一个潜规则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叛徒是众敌之首，陈被按上这样的罪名，如果他还活着，其下场可知。1959年，在庐山会议上，刘少奇对毛说：“陈独秀抗战初期曾要求到延安来，如果来了。看到革命胜利，也可能改过来，” 毛回答：“他后来去世了。那个责任也在我，我没有把他接来延安。那时我们提了三个条件，他不能接受。当时我们还不稳固，那时就那么一点资本，那么一点根据地，怕他那套一散布，搞第四国际。现在我们本钱大了……”<br>　　 历史的是是非非已经离我们远去。当事人都已作古。但陈独秀的晚年却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思索。人啊，难道仅仅是政见党见的关系吗？<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22355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3223550</guid>
    <pubDate>Sat, 13 May 2006 02:23:5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3T02:23:5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吴山：爱国主义的流变]]></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28206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爱国主义的流变<br><br>　　　　　　　　　　　　　　　　 吴山 　　在中国，近５０年来最经久不衰的一个词，就是爱国。爱国歌曲早已汗牛充栋且不说，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已经星罗棋布，遍布中华。凡是能挤出块闲地方的，谁都要布置一个出来，隔三差五组织公务员和中小学生参观参观，顶事不顶事先搁一边，向上司交差是大事。然而何谓爱国呢？恐怕不止是匹夫匹妇，很多高官名宦也说不大明白。 　　其实，爱国是个很抽象的词儿，而爱国主义则于近代才时髦起来。在老祖宗哪儿，国的概念尚且很淡，谁耐烦在后面再缀上个“主义”？因为没有一以贯之，所以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于今，爱国始终有着三个不同的内容，用“主义”来套，便是：爱国民×义、爱国土主义、爱国君主义。在秦汉以前，“爱国民×义”是主流；秦统一华夏后，“爱国民×义”日渐式微，“爱国土主义”逐渐崛起，“爱国君主义”也跃跃欲试；宋以后，国土和国民都不那么重要了，国君和与其相适应的政府，便上升为人人必须爱之、忠之乃至死之的最高目标。 　　秦汉以前，“国”仅指诸侯国而言；而今天之所谓的“国”，在当时则称为“天下”，或曰社稷。民贵君轻的思想是当时的主流，国土和国君反在其次。强敌入侵，打不过人家，就订立城下之盟，割地赔款，没有人说这是卖国；国君倒行逆施，赶走他或是杀掉他，也不过是“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夷狄进攻周，国君古公亶父（周文王祖父）说：“百姓奉立国君，为的是利益得到保护。今天夷狄进犯，为了得到土地和百姓。百姓受我领导，跟接受他们领导有什么区别吗？为了我而牺牲百姓的父亲、儿子，我不乐意。”于是带领自己的亲友，从豳地迁到了祁山脚下（《史记? 周本纪》）。楚平王无道，伍子胥引来吴国军队把楚灭了，没有人因此骂他是“楚奸”、卖国贼，反而称赞他是千古英雄。勾践败给了吴国，割地赔款，带着夫人与吴王为奴，不惜尝吴王的大便，人们不说他无耻，反而说他是条汉子。 　　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古人觉悟高，乃因竞争太激烈。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成汤时三千国，周武王时１８００国，春秋时２４０国；即使经过两千余年的“优化组合”，到了战国时代，莽莽九脉仍余七国。国灿若繁星，且不断分裂组合；居民在国与国之间来去自由，无须办护照。你昨天还是中山人，今天中山被赵灭了，你便成了赵国人；你本是卫国人，但秦国愿意封你为上卿，你可以去秦国拿“绿卡”，做客卿。因竞争激烈，但凡想干些事业的都力争“得人心者得天下”，于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学说的提出顺理成章。对于这种民本思想，晏子阐述得很详尽：“不能爱邦内之民者，不能服境外之不善；轻士民之死力者，不能禁暴国之邪逆；愎谏傲贤者之言，不能威诸侯；倍仁义而贪名实者，不能威当世而服天下。” 　　秦王扫六合，国与天下合而为一。国君成了君临天下的皇帝，国内没有了可与抗衡的竞争对手；“民心”不再是被争取的目标，反而成了被慎防的对象，和疆域及皇冠相比，黔首的命贱如蝼蚁。诗云：“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国家有了实力，不是北筑藩篱，便是南控彝蛮；为保江山社稷，即使拿人肉作军粮把一城人吃光，也能宣付国史，成为流芳千古的盛事。然而一旦国势衰微，无力保证领土的完整了，于是又“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请出几个美女来，打扮成“公主”去和亲。自秦汉以后近千年内，华夏的民族英雄最耀眼的成了两种人：一种是开边扩土的王侯将相，如蒙恬、卫青、霍去病、班超、张骞；另一种则是弱柳扶风的绝代佳人，如王昭君、文成公主等等。 　　宋王朝的南渡，是“爱国主义”的重大转折，转折的重要标志是岳飞的冤死。从此以后，国君与国家融为一体，君在哪里，国就在那里，哪怕只剩下一座孤城，甚至一个山洞、一条海船。为了保住帝位，可以割地，可以赔款，可以杀功臣、诛良将；为了赔款，不惜把民财刮尽，把国民大批饿死，直至“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同时，“君为臣纲”成为纲中之纲，“生为国君的人，死为国君的鬼”成为全国上下最高的道德规范；国君保不住了，就陪着自杀，或是抱着幼主跳海。民族英雄，由开疆扩土的王侯将相，变成了甘愿为亡国之君陪葬的文天祥、陆秀夫之属。岳飞之死，不死在秦桧之奸，而是死在他把国土看得比国君更重要。对这一点，明人文徵明看得很清楚：“……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在明代“土木之变”中，名将于谦没有汲取岳飞的教训，虽然保住了国土，但当被俘的旧主回国并复辟之后，于谦立刻丢掉了自己的脑袋。 　　宋以后，华夏政权先是亡于蒙，后又亡于满。为了缓解“亡国”之痛，知识分子中有人主张将国家与天下区别开来：“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他希望老百姓不必爱国，而应爱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顾炎武《日知录? 卷十三》）但三百年来，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再被篡改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来看，他的主张始终没有被掌权者所接受；对于广大百姓来说，则始终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辛亥革命以后，重见汉官威仪，且“五族共和”，不再有“亡国”之痛，但在国人剪掉脑后“猪尾巴”不久，“爱国”的后脑勺上却翘起了“主义”的小辫子；与此同时，“领袖”一词也从意大利墨索里尼那儿引进来，并且立即窜红，代替了皇冠。从此以后，尽管人民反复被尊称为国家的主人，但“国家”与“天下”却始终没有被分开过，“领袖”成了滋润万物的雨露，国民必须对他“三忠于四无限”，起码也要象葵花向阳一样团结在他的周围。以是观之，一而再再而三被祭起的“爱国主义”的大纛，不管怎样花样翻新，其实不过仍是赵构“爱国君主义”的旧货。 　　据历史资料称，蒋介石撤离大陆前夕，经常组织股肱大臣们观看电影《文天祥》，进行爱国主义的教育，用心可为良苦，只可惜噬脐为晚。事实上，任何当权者，如果不把老百姓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一切“爱国主义”的教育都只能是自我麻醉的意淫。 　　２００４年６月１０日于广州 <br><br>发布日期：二○○四年七月七日<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28206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282060</guid>
    <pubDate>Fri, 12 May 2006 08:20:0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2T08:20:0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從越南工人的罷工看越南的政治 zt]]></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104936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苦勞論壇2006/01/09<br>◎作者：王宏仁<br><br><br>　　過年前後，在外資集中地區的胡志明市附近，「又」發生罷工，但這次比較不同的是，規模比之前大許多，而且有串連的趨勢。經過一週的騷動，工人終於取得了他們的要求：提高每個月的基本工資到美金55元。這樣的過程一點也不奇怪：這是越南政治過程的常態，台灣的人若由此推斷台商會撤資，那表示對於越南政經的陌生。 <br><br>　　我們一般對於越南的想像總不外：國民所得低、貧窮、一黨專政、沒有民主。這樣的初步印象也不能說是錯誤，但是若是習慣地拿中國大陸一黨專政來做類比，那就大錯特錯了。越南的一黨專政是具有「內部派系競爭」的一黨專政，不同的派系有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利益表達上面，底層人民的聲音並非無法上傳。到目前為止，還有許多「革命元老」活著，他們住在鄉村地區，是地區的領導者，因此許多地方的聲音可以透過他們來傳達。 <br><br>　　一個鮮明的例子是1997年的太平省農民抗稅、抗議事件，因為地方官員貪污腐化，不僅拿了公款自己花用，還要另立名目課稅。太平省是當年越南對抗法國殖民者的重要「革命根據地」，但卻演變成大規模抗議暴動，在不同地區的農民同時與公安、政府官員發生衝突，造成一些傷亡；後續的抗議則是數千名農民騎著腳踏車到河內集體抗議陳情，要求撤換貪官污吏。這樣的抗議示威一直延續到1998年中，後來政府採取兩面手法來處理，一方面以軍隊來恢復秩序，另方面撤職查辦省黨部書記及數百名黨政官員。 <br><br>　　這次胡志明市的工人抗議，也有類似的影子存在。罷工的主要兩個原因：實質工資的下降，以及利益團體的折衝擺不平。但政府的處理手法則類似。 <br><br>　　外資工廠的基本工資已經超過六、七年沒有調整，而且自從2000年八月起，外資工廠可以支付越南幣，不是美金，當越南幣不斷貶值時，工人以美金換算的薪水就越來越少。如果對照於越南每年平均高達8％的經濟成長率，以及每年約3~4％的物價上漲率，這樣的薪水根本是逐年在減少。根據我的計算，目前一個勞工在胡志明市大概需要80到100萬盾才能有「適當的」生活，但目前的基本工資只有63萬盾，所以只能靠加班來維持此最低生活費用。 <br><br>　　此外，越南政府也知道工人的實質工資在下降，因此在兩年前就提議提高工人最低工資，但來自各國的商會（例如台商會）、越南當地的雇主協會、主管經濟的政府官員，都反對調薪，說法很熟悉：提高工資會增加成本，降低競爭力。去年的年中本來已說好要在今年的一月一日開始提高薪資（兩個方案，一個是提高到55美元，一個是50美元），但顯然工會要提高到55美元，雇主只希望50美元，可能協調不好，所以預計延期到今年四月。 <br><br>　　但越南工會基本上相當有影響力，去年的調薪沒搞定，連帶讓基層員工、基層工會「人心浮動」，我們不知道上級工會在此次罷工扮演的角色，但顯然這些基層工會是有備而來，透過串連罷工抗議手段來逼迫政府表態。最後就是政府宣布基本工資調高到55美元，且從2月1日起算。此外，政府也認為，已經對「子民」很好了，所以不應該繼續罷工，也逐漸以強硬手段來處理罷工事件。 <br><br>　　這樣的政策制訂，明顯看到越南的政治，雖然沒有透過民主選舉制度來產生的議會，但政策過程卻必須考慮一般民眾的感受。他是一種混合著西方「利益團體」政治競爭以及傳統「家父長制」意識型態的政治體制，也因此越南的政治通常不會走向極端，而且多少還貼近人民的生活。<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104936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1049360</guid>
    <pubDate>Thu, 11 May 2006 12:49:3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1T12:49:3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纳粹倒台60年后的反思：极端民族主义导致大灾难]]></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061554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雷颐<br><br>　　种族主义是纳粹民族主义的核心和基础，但反过来又可说，民族主义又是种<br>族主义的温床和基础。可怕的是，这种民族/种族主义具有强大的精神煽动性，<br>极易激发起一种热血沸腾的英雄主义浪漫情怀，并使反对者背上“卖国”、“民<br>族叛徒”的罪名。<br><br>　　为什么德国人会有“奥斯威辛”这样如此灭绝人性的残酷行为？在二战胜利<br>60年后的今天，这依然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br><br>　　纳粹的“反犹”，首先导源于它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理论。希特勒明白，只<br>有制造一个全民族共同的敌人，产生“同仇敌忾”的效应，才能夺取、巩固政权。<br>他曾经说：“必须始终存在一个看得见的反对对象，而不能仅仅是一个抽象的对<br>象”。“只有本民族同志才能成为公民。不分职业如何，凡是具有日尔曼血统的<br>人才能成为本民族同志”，尤其要反对犹太人。<br><br>　　夺取政权后，纳粹更加精心编织构造了一个颇为完备的关于民族特性、民族<br>文化优越最终导致种族优越论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这种理论声称世界历史中只<br>有金发碧眼的雅利安人是高贵的(在纳粹语言中雅利安人有时指非犹太血统的白<br>种人，更多是单指日尔曼人)，其中日尔曼人又最高贵，人类的科学文化都是由<br>日尔曼人创造的。人类历史就是一部优劣种族间血统对血统、种族对种族的斗争<br>史，当代日尔曼人是最优秀的人种，是被上苍赋予“主宰权力”的高等民族，理<br>所当然地“应该主宰世界”。在这种从“优”到“劣”的种族排序中，排列最底<br>层的犹太人实际被认为是“非人”，因此为数不少的法西斯信徒才能毫不手软地<br>将其灭绝。<br><br>　　种族主义是纳粹民族主义的核心和基础，但反过来又可说，民族主义又是种<br>族主义的温床和基础，极易导致种族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可怕的是，这种民族/<br>种族主义具有强大的精神煽动性，极易激发起一种热血沸腾的英雄主义浪漫情怀，<br>并使反对者背上“卖国”、“民族叛徒”的罪名。极端民族主义，确易导致巨大<br>灾难。<br><br>　　纳粹政权清楚知道，这种“理论”要为大众接受，必须实行严酷的文化专制<br>主义。因此当它掌握政权后，为了“统一思想”、保持“德意志的精神纯洁性”，<br>纳粹实施了一系列具体的文化清洗政策以防止“异端邪说”的“污染”。这种文<br>化专制的措施，纳粹十分狡猾地分步实施。<br><br>　　首先是煽动起民众的情绪，以“群众”的名义进行。被这些情绪挑动起来的<br>青年成群结伙冲向书店和图书馆，把那些“有毒”的书搜走，或按中世纪的习惯<br>把这些书钉在耻辱柱上示众，或把书籍放在大堆的柴薪上，口中念着爱国主义的<br>词句，把它们烧成灰烬。<br><br>　　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1933年5月10日夜晚，一群群兴奋激动的德国青年学<br>生在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的煽动指挥下，在柏林市中心的歌剧院广场点燃熊熊烈<br>火，焚烧了包括海涅、马克思、弗洛伊德、茨威格等人作品在内的二万册图书，<br>作为“反对非德意志精神行动”的主要部分。随后，由国家政权开始了一系列更<br>大规模的禁书、焚书活动，对进步思想家残酷迫害，甚至科学都被区分为应受尊<br>崇的“德意志科学”和应被禁止的“犹太科学”。<br><br>　　当这种种族主义理论被大众接受、具有相当“群众基础”后，纳粹便可以或<br>破坏法制、或玩弄法律，为所欲为、大张旗鼓地对残酷迫害犹太人。<br><br>　　在纳粹政权还尚未最后巩固时，它还需要“法律”作为遮羞布，因此它于<br>1933年3月23日强迫国会通过“授权法”，规定政府有权制定国家法律；政府所<br>制定的法律如果不以国会和联邦参议院的组织本身为对象，可以同宪法相异。<br>“授权法”使希特勒政府摆脱了议会制约，拥有了独裁的权力。从当年4月份起，<br>反犹法令就开始大批出笼。“法律”完全适应纳粹政权反犹的政治需要，哪种措<br>施对犹太人的伤害最深，就制定相应的法令。事实说明，当“立法权”没有相对<br>独立性时，“法律”只是独裁者“收放自如”的掌上玩物。<br><br>　　纳粹政权的种族主义理论、文化专制主义、对法治的破坏……从根本上说，<br>是对“人”的否定，对最基本人权的否定。因此，对人的生命和基本人权的尊重，<br>应成为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底线。所幸的是，从1945年之后，对人的基本权力的尊<br>重成为国际性问题，国际社会制定了大量的国际公约，因为“奥斯威辛”说明，<br>这不仅仅是一国的国内问题。<br><br>　　自“奥斯威辛”之后，世界开始变化。当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br><br>Technorati Tags: 奥斯威辛, 极端民族主义, 种族主义, 纳粹<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061554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0615540</guid>
    <pubDate>Wed, 10 May 2006 06:15:5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0T06:15:5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马立诚再谈“对日新思维”]]></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0529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马立诚再谈“对日新思维” <br>--------------------------------------------------------------------------------<br>http://news.tom.com 2004年09月17日14时15分&#58853;&#58853;来源:南风窗&#58853;&#58853; <br> <br><br>马立诚，原《人民日报》评论员，曾著有《交锋》、《呼喊》等著作，退休后任凤凰卫视评论员。2002年底，他在《战略与管理》杂志上发表了《对日关系新思维—中日民间之忧》一文，提出重新审视中日关系、把历史问题放在次要位置。《新思维》发表后，最初的争议很快便成为一边倒的局面，尽管私下仍有一些学者表示马的观点“很多提法值得商榷”却“不是没有道理”，但在公开场合，自2003年春天以后，对马立诚的观点表示支持或同情者，特别在网络上便几乎再无声息。记者认为，对于一个人的观点，如果不全面了解其思考脉络，抓住片言只语而武断否定其人格，甚至随意地将同胞称作汉奸是有失公道的态度。观点可以相左，但对于一种真诚的思考，理智的人也应当真诚地倾听，“我也许不同意你的观点，但仍然维护你发表观点的权利”。 <br><br> <br> <br> <br>　　所以记者将对马立诚先生的采访整理如下，供读者评析，这也是马立诚这一年多来首次接受内地媒体专访。 <br><br>　　“中日友好符合长远的国家利益” <br><br>　　《南风窗》：春节前网上有传闻说你在香港中环被“爱国青年”殴打，还有人用非常肯定的口气说凤凰卫视之所以聘您做评论员是因为收了日本公司的赞助，可有此事？您如何看待？ <br><br>　　马：前一段时间有很多朋友打电话来表示关心，其实这两个说法都是谣言，连捕风捉影都算不上。这是“文革”手段。对于捏造这种无稽之谈的人我真替他们觉得可悲，如果“爱国”要爱到撒谎的地步，这种“爱国”的真诚就值得怀疑了。 <br><br>　　《南风窗》：还有人认为您走马观花去了一次日本，受到了很好的款待，所以就被收买了，写了一篇浪漫的游记，或者客气点说你所遇到的一些日本友人使你产生了“正向偏见”？你认为这些因素存在么？ <br><br>　　马：“收买”一说有什么证据呢？请拿出来。拿不出来，就是诽谤。这也是“文革”思维的产物。我刻意把文章写得生动一些，有人就称作日本13天游记。这并不能贬低思考和观察的成果，陆游的《入蜀记》不也是游记吗？在我国，教科书式的文章浩如烟海，很多都没有价值。关键是你要提出时代的问题。至于我去日本时间太短，也不是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没到过中国，他们有一本书《论中国》。本尼迪克特没去过日本，她写了《菊花与刀—日本的文化诸模式》。有些人在日本呆了很长时间却写不出什么。这里关键是你有没有思想。我去日本之前，对中日关系就有思考，到日本只是得到一个激发写作的契机罢了。我思考的根本出发点是基于邓小平的思想。邓小平1978年访问日本时对天皇说，“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今后要一切积极向前看。”我觉得在今天看来这样的态度无疑体现了大政治家的眼光，我的思路是围绕这个出发点展开的。邓小平所说的“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指什么？当然是指战争问题，是指历史问题。 <br><br>　　《南风窗》：那么如何看待当前中日在钓鱼岛、民间赔偿这样一系列问题上的具体的利益冲突？ <br><br>　　马：毫无疑问，对涉及国家利益的问题要争，但是处理问题要有分寸，有策略。谈到国家利益，要有全局观念。我们现在关注钓鱼岛很多，但其实还有和越南围绕南沙群岛的争执，包括和俄罗斯的更大面积边界领土争论问题。我认为在这些问题上我国政府既立场鲜明又不轻言武力的态度是正确的。 <br><br>　　当前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在中美日三边关系中，美日两国结盟很深，中国处于弱势和一定程度的边缘化。如果中国不与日本建立建设性的关系，那么最大得益者是美国。因为两个国家都要靠美国来平衡。美国可以利用两国矛盾呼风唤雨，中国在三方间的维系就比较脆弱。中国只有和两边都发展关系，才能加强和提升中国在三边关系中的地位。不然，就只能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美国，进一步陷入被动，成为“局外人”。从这方面考虑，中国应努力和日本建立互信。日本国内也有一种和中国发展关系的呼声，中国要紧紧抓住这一点。中国领导人应积极引导民间舆论，促进民间理解与沟通，不能任由情绪化和盲动发展。中日友好符合长远的国家利益。 <br><br>　　“不是忘记历史而是 <br><br>　　全面了解历史” <br><br>　　《南风窗》：印象中从解放以后，我们就大谈中日友好，把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人民分开来看，南京街头都种满了樱花，到最近民间的反日情绪似乎是一夜之间爆发，矛头直接指向“日本人”，并且我亲眼目睹了在西北大学事件上寻找突破口的全过程。一下子让人感觉其实我们喊了几十年的中日友好特别脆弱，是什么因素造成了这种反弹？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br><br>　　马：我认为日本主流社会对于历史的认识总体上还是清醒的。我觉得金庸小说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思想就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宽恕是真正强者的胸怀。 <br><br>　　而且我现在还是要讲，日本言论自由，会有一些奇谈怪论，我们可以批驳，但不要妖魔化今天的日本人民，日本的右翼是极少数，可以调查一下日本的年轻人中，真正愿意打仗的有多少？我认为日本是不太可能复活军国主义的，因为我亲眼看到他们国内建立了民主体制，各种力量互相掣肘、互相制约。什么是军国主义？我理解就是整个国家处于军队控制之下，推行专制制度，没有言论自由，法西斯军事独裁，全国一致的战争煽动，民众都在进行军事训练，政治经济文化等等都纳入军事轨道。日本现在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日本是一个狭长的岛国，55个核电站都裸露在岛上，很容易受到攻击。在现代导弹战争中，日本没有战略纵深，就算有几个疯子要搞军国主义，也是痴人说梦，更不能把这笔账算到整个日本人民头上。 <br><br>　　我觉得一些人的极端思维方式，根子是我们片面的历史教育，日本侵略是事实，可是日本战后援助过我们150多个重大工程项目，这些为什么就不说呢？新加坡这点就做得比我们好。不忘记历史，但又全面了解历史，才能有正确的认识，才能有深入的反思。要承认民族心理上的创伤是很难医治的，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法国和德国、美国和英国这些国家是如何既不遗忘历史，又避免长久的仇恨和对立。英国曾经奴役美国人，两国曾发生激烈战争，英国还烧毁白宫。但英国和美国关系怎么样呢？前不久，布莱尔(专题，图库)首相就烧毁白宫向美国国会道歉，美国国会议员报以笑声。 <br><br>　　“做一个理性大国、 <br><br>　　平衡大国、责任大国” <br><br>　　《南风窗》：我生长在南京，在那个环境中中日历史是我们心中挥之不去的一段阴影，特别对日本人不能像德国一样真诚认错非常愤怒。一次和阿来先生聊到中日关系，他的一席话使我非常痛苦地反省：“日本人不认错，根子在中国。”他指出，“日本文化其实从中国摹仿去了很多，包括既自卑又要面子，不反省，不认错，比如‘文革’这样的罪恶，我们真正反省了么？”但即使这样，对于日本人认错不诚恳毕竟是一个伤害我们民族感情的大事，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 <br><br>　　马：至于道歉问题，我研究过。从中日两国恢复邦交正常化以来30年，日本国家领导人21次向中国表示反省。日本明确承认了对中国发动了“侵略战争”，实行“殖民统治”，表示“深刻反省”。我认为可以告一段落了。最近我写了一本专著来研究和讨论日本道歉问题，希望早日出版。我们当然希望日本天皇也能像德国总理一样跪下来，但是可能么？设身处地想一想我们自己身上也有的内敛的亚洲文化传统，再说国际法里也找不到要元首下跪的依据，难道就为此永远僵在那里？所以我说道歉不必拘泥形式。 <br><br>　　更不能要求这一代年轻的日本人，为他们父辈、祖父辈的所作所为负责，如果硬是要求的话，只会引起逆反情绪。就好像我们不能拿元朝两次侵略日本的历史包袱来让今天的中国青年负责。我们要记住历史但不能总活在历史的阴影中。我认为和平崛起的中国除了实力，要以自己的胸怀来赢得尊重，这才是真正的汉唐气象。汉唐气象是以自信为基础的，我相信中国在不远的未来会超过日本，这就是自信。我的文章大背景就是中国的自信。很多人读不出来。一些人仍然还在1840年那样的情绪中。这样的国民心理，与中国目前的情况很不匹配。 <br><br>　　《南风窗》：在电视上曾看到一群韩国青年为抗议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而当众切指明志，让人受到非常大的刺激。有一种观点认为韩国如果不是因为这种民族血性，也难于快速崛起。你认为中国民族主义情绪到底是太多还是太少？ <br><br>　　马：韩国民众的爱国热情可以理解，但对于切指这种做法，坦率地说我是不赞同的。再说中国不能跟韩国比。我们是泱泱大国，大国就要有大国的风范。一个崛起的大国如果始终怀着受虐的、仇恨的、报复的心态，是非常可怕的，这种情绪极易被利用，造成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的后果。现在我们要考虑，国家富强了，我们除了工业产品还能向世界输出些什么？难道输出仇恨么？现在我们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和平崛起”，非常关键的就是要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国际上有人散布“中国威胁论”，为此我们用各种方式辩解，展示我们是一个宽容敦厚的大国。你也看到了西北大学事件，由于文化差异所造成的误解，一些人，也包括一些大学生，上街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这岂不是向世界印证了“中国威胁论”？这样的“爱国”对国家有什么好处？ <br><br>　　《南风窗》：您提出“新思维”恰和一连串中日矛盾的事件交织在一起，所以有人私下跟我说，您的表述有些“不合时宜”。现在你后悔不后悔？如果再给您一次机会，您的表述方式有没有需要调整的地方？ <br><br>　　马：我为中国的和平形象和长远利益做了努力，怎么能后悔？外交问题不是一个情绪性的问题，不是小孩子赌气，要着眼大局和长远。邓小平同志生前曾提出，“对一小撮不甘心中日友好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不断加强友好、发展合作来回答他们。”这话讲得很好。可能我说的有些话，让有的人不爱听。还有，比如日本《文艺春秋》说我赞成参拜靖国神社，其实我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类似的谣传传到网上扭曲了事实，加深了误解。但我始终认为，崛起的中国应做一个理性大国、责任大国、平衡大国，而不是一个充满仇恨和报复心理的大国。这个弯必须转过来。理性大国，就是做事情要从理性和全局出发，克服情绪化和盲动；责任大国，就是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理解与合作承担责任；平衡大国，就是要善于斡旋，在国际矛盾中求同存异，维护平衡。只要坚持这样做，中国的崛起，就会尽量减少震荡和冲突，从而有利于中国实现自己的目标。至于宣泄义和团情绪，也许能迎合一些人的口味，很有市场，但只要让我表态，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坚决反对。■<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05298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1052980</guid>
    <pubDate>Wed, 10 May 2006 05:29:0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10T05:29:0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救救贪官！]]></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7105319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救救贪官！<br>文章提交者：王从圣 <br><br><br>陈希同被判刑了；王宝森自杀了；程克杰死刑；胡长清死刑；王怀忠死刑；李真死刑；马向东死刑；田凤山死缓；韩风芝死缓……。<br><br>党和政府打击腐败下了多大的决心啊！另一方面，人民对贪官深恶痛绝，咬牙切齿，恨不能啖其肉，饮其血。<br><br>贪官们好过吗？表面上看，他们手握大权，耀武扬威。但实际上，他们朝不保夕，仅仅依靠侥幸过一天算一天。然而，他们骑虎难下。于是他们纸醉金迷，纵情声马，混一天算一天。他们不知道自己未来的日子还能有多长。<br><br>贪官们四面楚歌。<br><br>然而，我们还要杀多少贪官！！！<br><br>几年前，随着慕绥新和马向东的倒台，沈阳市的公检法和重要的局领导几乎全部翻盘。最近，随着马德、韩桂芝和田凤山的倒台，黑龙江的公检法和省市县三级领导又几乎全部翻盘。正是这两个地方与我个人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黑龙江，我的故乡，我出生在那里并在那里生活了将近二十年。沈阳，我的第二故乡，我在那里读完四年大学，之后又在那里工作了四年。整整八年啊！<br><br>那里的事情尤其让我感到压抑，让我喘不上气来！<br><br>就在远华案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我暗自庆幸自己的聪明。<br><br>远华案中的一个人物，是庄如顺还是别人我忘了，本来是非常清廉和自律的。别人给他送礼，他不收；给他送钱，他不收；给他送女人，他还不收。然而，人不是天使，总有自己的弱点。赖昌兴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他是研究人性的大师。最后，赖昌兴发现他喜欢读书，于是给他送让他再也无法拒绝的精装书，于是，……。远华有个全国知名的红楼，从一层到七层，每一层都有不同的享受，也就是有不同的考验。在那些日子里，我总是与同事开玩笑。我说，如果我是庄如顺，不用七层，一层我就完蛋了。我是一个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七情六欲，绝对属于坐怀必乱的人。我坦白地承认：我一层也过不了。<br><br>1993年，我研究生毕业。到哪去工作呢？这可是人生最重要的选择。当时我有机会去国家机关。国务院的一个直属局要人，我是第一候选人。那些日子对我真是无比艰难。家里的所有亲属毫无疑问都让我去国家机关，有的亲属说要么回家乡省城或地级市的法院检察院。他们说，过几年你就能混上个院长副院长干干，家里人都能沾上光。这是可能的，在那样一个偏僻的地方，像我这样一个出自国家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不提拔我提拔谁？我出身卑微，所有亲属都是最底层的农民。所有的亲属中好容易出了我这么一个人才，他们太需要我能够给他们撑腰，给他们争光了。然而，我令他们所有的人都失望了。他们白白盼了我那么多年。我去了既无职，又无权的大学！得益于我的宪法和政治学专业，我知道官场的险恶。<br><br>我自以为逃离了诱惑，也逃离了危险。不！就是大学也有足够多的诱惑！就在我工作几年以后，一些学生来看我，他们看到的是一个寒酸的我。是的，那些年，我们开不了多少钱，住在筒子楼里。他们说：王老师，你怎么不去招生啊？招一次生管保你拿回十万二十万的。我震惊！这是一个多么令人诱惑的数字啊！我们学校是特权学校，是一个极其抢手的学校。他们刚刚上来，他们知道自己是怎么上来的。这一次不是我的理智，而是我的胆量帮助了我。我是一个胆小的人，也是一个野心不大的人。我出身卑微，好不容易混到现在，万一，……。我一次也不敢去招生。<br><br>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我去了国家机关，如果我当了院长副院长，今天我可能也在监狱里。至今，我没有犯什么大错误，不是因为我有超凡的道德素质，而是因为我尽一切努力不让自己有权，我尽一切努力不让自己面临那样的考验。<br><br>谁是贪官？贪官在哪里？贪官是我们的同学；贪官是我们的亲属；贪官是我们的邻居；贪官是我们的朋友。贪官生活在人民之中！<br><br>大家都说俗了的一句格言：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真理。如果体制没有一个制约权力的机制，我们能将罪过都算在贪官的身上吗？我们杀贪官，然而，我们能杀尽所有的贪官吗？杀了贪官我们就会变得更好吗？如果南非有着三百年的黑白冤仇都能烟消云散。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怎么，就非得杀个你死我活不可！<br><br>两千六百年前，古希腊的梭伦担任立法者。所有的朋友都劝他担当僭主。他们劝他不要“鱼在网中，却让它跑掉了”。但梭伦坚决不为所动。梭伦对他的朋友说，僭主政治是一个可爱的地位，然而没有一条路可以由那里走下台。”<br><br>是的，两千多年来没有几个人从那里走下来。然而，今天也许不同了。我们应当，而且能够找到一个梯子让贪官们体面地走下来。尽管，公正依然需要实现。<br><br>所有的人都应当明白：民主，只有民主和法治才能使政治成为一个安全无虞的职业。<br><br><br>（欢迎任何媒体转载，本人除署名权以外不主张其他版权。）<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7105319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71053190</guid>
    <pubDate>Sun, 7 May 2006 10:53:1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07T10:53:1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经济决定政治吗？zt]]></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79485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经济决定政治吗？<br>文章提交者：王从圣 <br><br><br><br><br>无论中国还是外国，大部分人都认为是经济决定政治而不是相反。基于这样一个认识，人们拼命地寻找政治变革背后的经济原因。这样，他们就将自己的理论搞得异常地复杂而困惑。<br><br>我认为，经济决定政治是将人们从事政治活动的动机归结为经济利益。这是根本性的错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刘邦与项羽之间争夺权力不是因为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也就是根本不是经济动机促使他们从事政治的。<br><br>在一个电视片中展示了一群猴子中两个猴子争夺猴王的故事。引发他们争夺战的导火索是竞争者大雄猴当着老猴王的面与一个猴妃交配。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就连猴子进行政治斗争都不是因为经济原因。主张经济决定论的人将人降低到了连猴子都不如的程度。性用来解释政治甚至也比经济决定论更可靠。<br><br>那么，人们从事政治的根本动机是什么？是性吗？当然也不是。人是更高级的动物，有更高级的动机。人们从事政治就是为了权力。拥有权力可以给人带来远非经济能够带来的满足感，荣誉感。在所有的权力中，政治权力是决定性的，通过政治权力我们可以获得财富、性、荣誉等等几乎所有其他利益。人们的权力欲是人们政治活动的最根本的动机。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人的权力欲，也就不能正确地理解政治发展。经济决定论者的一个总的错误是没有从个人出发，没有从个人的动机出发来研究政治，而是简单而抽象地从阶级出发，从阶级利益出发。<br><br>恰恰相反，不是经济决定政治；而是政治决定经济。实际上这是我们靠常识可以理解的。李嘉诚是华人首富，经济实力无人可比，而张子强不过是一个混混。可是有一天张子强绑架了李嘉诚的大公子，让李嘉诚拿十亿港币来赎人，李嘉诚就毫无办法，只有乖乖地拿钱。后来，张子强被广东警方缉拿归案。这最好地诠释了经济与政治的关系。为什么李嘉诚怕张子强，因为张子强使用暴力，而政治权力的本质恰恰就是暴力。张子强仅仅是一个小小的暴力，一个小小的地方公安机关就能很轻松地将他拿获。李嘉诚还能说话算数，还能耀武扬威，仅仅是因为国家这个最大的暴力机关不想冒犯他，甚至还保护着他。当中国大陆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什么同仁堂，什么全聚德，这些当年风光一时的经济巨头，全都屁滚尿流，跳楼的跳楼，逃跑的逃跑，剩下的陪着笑脸谄媚地要求公私合营。在政治的高压下，经济力量毫无抵抗能力。小农经济也好，封建经济也好，民族资本也好，在政治权力面前只有束手就擒。<br><br>即便到今天仍然有许多人痴迷于经济决定政治这个逻辑，在他们看来分析政治如果不分析经济就不可靠，就不踏实。用这个思路来分析，他们就得出结论：要实现民主就需要市场经济如何发达，市民社会如何成长，等等。我们完全可以理解：无论市场经济多么发达，市民社会如何壮大，在政治的铁拳下都会被砸得粉碎。实际上社会主义的历史已经清晰地告诉了我们这个事实。<br><br>经济能够发生影响，仅仅是因为政治不想去压制它。也就是说，经济在政治上起作用，仅仅是政治权力本身自律或自我节制的结果。人类的经验表明：只有分权并建立的民主宪政制度，政治权力才能够做到自我节制。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够谈论经济对政治的决定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谈经济决定政治也许是可能的，但不是在中国，而是在美国这样的政治权力已经被宪法有效地规范了的国家。<br><br>经济能够发生影响，仅仅是因为政治不想去压制它。也就是说，经济在政治上起作用，仅仅是政治权力本身自律或自我节制的结果。人类的经验表明：只有分权并建立的民主宪政制度，政治权力才能够做到自我节制。在这个前提下，才能够谈论经济对政治的决定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谈经济决定政治也许是可能的，但不是在中国，而是在美国这样的政治权力已经被宪法有效地规范了的国家。<br><br>是谁拥有反对现行体制的革命性思想？是被压迫的奴隶、农奴，还是挣扎在温饱线上每日劳作16个小时的贫困工人？都不是。反而通常是那些依靠现有体制生活有充分保障，又有充分闲暇和阅历的人首先掌握这些革命思想。是俄国的贵族们首先认识到农奴制的不合理并致力于废除这个可恨的制度；是在资本主义体制下比较有钱的恩格斯和比较有闲的马克思才认识到资本主义的根本缺陷并致力于推翻它；是列宁、斯大林、托洛茨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这样一些家境比较优越的知识分子才能发动一场革命去推翻曾经为他们提供过比较富裕生活的政权。那些最贫苦的工人、农民只是被动地加入到了政府和反政府的队伍中去才起作用的。<br><br><br><br><br>政治决定经济还是经济决定政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在实践上的意义也非同寻常。<br><br><br>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可以轻易地看出是政治决定经济而不是相反。政治归结为暴力，而暴力归结为军事。在人类的历史中一个文明能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是它能不能组织起强大的军事集团保卫自己或政府其他。自然经济发展对于一个揖铝α康那咳跏怯杏跋斓模獠⒉皇蔷龆ㄐ缘囊蛩亍Ｒ奥褡蹇梢酝ü缆踊竦镁煤途伦氨浮Ｖ辽僭诶浔魇贝谩⑽拿髀浜蟮奈拿骱兔褡逭鞣虬芊⒋锏奈拿鞲且恢殖９妗?br&gt; <br>比如，古希腊，马其顿是相对落后的城邦，它更接近于野蛮部落，制度更接近东方专制国家，但就是这个经济上文明上更落后的城邦征服了其他更发达的城邦，并最后征服欧亚非的大片土地。<br><br>希腊语罗马相比，希腊经济文明更发达，但最后罗马取胜了，而不是相反。罗马能够胜利归根结底是它能够组织起更强有力的军团。罗马在那个时代的欧洲显然是经济和文明都更发达的国家，但它最后却被经济或生产方式更加落后的野蛮的日耳曼部落毁灭了。<br><br>在中国也是一样，最为典型的是宋代。做一个比较是有意思的。在宋代时，宋朝是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其次是金，再次是辽或西辽，再次是西夏，最落后的蒙古。最后取得成功的不是这些相对经济发达的王朝，而正是经济文明最落后的蒙古人。蒙古人胜利以后，他想将土地撂荒变成牧地就变成牧地，根本就没有办法阻止。<br><br>先进的文明只有能够组织起强有力的军队才能生存下去。汉朝之所以能打败匈奴仅仅因为它能够组织起强大的军队打败匈奴。<br><br>到近现代，政治决定经济也依然成立。英国之所以能称霸世界仅仅是因为它有更好的政治制度——宪法，这个好的政治制度能够促使其经济迅速发展，也促使他们能够组织起更强大的军队。<br><br>当美国革命的时候，美国比拉丁美洲经济上落后了几乎一百年。如果按照经济决定政治的规律，应当是拉丁美洲而不是美国产生更先进的民主政治。但恰恰相反，由于美国有英国这个更民主的宗主国提供的民主基础，美国实现了民主制度，由依靠先进的民主制度的保障和促进，美国迅速地发展起经济，如今美国成为全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<br><br>按照经济决定政治这个规律，应当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美国和法国率先实现社会主义，而不是俄国和中国这样的落后的封建和专制国家。但恰好相反，正是这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实现了社会主义。不是别的原因，仅仅因为这些国家支持社会主义的暴力取得了成功，才在那里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79485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794850</guid>
    <pubDate>Sun, 7 May 2006 09:48:0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07T09:48:0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集体与否不是问题 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1042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集体与否不是问题 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人  <br> <br>作者： 秦晖 | 2006年04月11日18时18分 <br> <br>【内容提要】但问题在于，对权力部门而言“牵线搭桥”很容易越界变成“拉郎配”。而如前所述，“拉郎配”不管是“威胁”还是“利诱”都会积弊无穷。如果运用公共权力提供某些稀缺资源，那就需要谨慎。 <br> <br> <br> <br>“集体”与否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是否自主<br><br>　　世界上只有命令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因此毫不奇怪，任何市场经济国家对人们自愿的认同、合作，自愿的集体主义乃至真正自愿的“财产归公”活动，不但是允许的，而且常常支持还来不及<br><br>　　去年成为舆论热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运动在今年的“两会”上再度被聚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去年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当时这“二十字真言”就引起了许多讨论。一些对“主义”特感兴趣的人说按这五条的概括，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农村哪条没达到？难道他们也是“社会主义”不成？因此他们认为应当增加些“公有制”之类意识形态内容，而且在落实这些内容方面不能“放任自流”。另一些人则相反，他们认为过去多年来我们不少干部理解的“社会主义”就是改革前的集体化模式，改革后好不容易“不争论姓社姓资”了，如今加上这个“主义”帽子，会不会让人误以为又要搞强迫命令那一套？按“二十字”的说法，本来并没有集体经济的内容。加上这个帽子会让人误以为上面又要发动“集体化运动”了。所以他们认为还不如就叫新农村或新乡村建设为好。<br><br>　　这两种说法的立场差异甚大，但一个共同点是都特别在意“集体”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重建集体经济”吗？“集体经济”与“二十字真言”是什么关系？<br><br>　　其实笔者认为，由于历史原因人们对于“集体”二字的敏感是可以理解的，但决定“新农村运动”前途的关键并不在此。严格地讲，“集体”与否实际是个伪问题：市场经济中的所谓“私有权”本质上是公民自由产权，其中理所当然地包含若干公民自由地把自己的资产加以合并、自由地组织经济联合体的权利。因此过去笔者就曾多次指出：世界上只有命令经济国家禁止私有制，从来没有市场经济国家禁止“公有制”的。因此毫不奇怪，任何市场经济国家对人们自愿的认同、合作，自愿的集体主义乃至真正自愿的“财产归公”活动，不但是允许的，而且常常支持还来不及呢：典型的例子是几乎所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公民自愿的公益捐赠和公益基金都以免税优惠、乃至搭配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有力的支持，以至于公益资产在他们那里的发达程度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br><br>　　对于竞争性的“集体经济”虽然一般不可能有这种支持(否则就破坏了公平竞争)，但只要成员真正自愿，别人也乐观其成。像美国这样的市场经济国家，不但最早的“五月花号”清教徒移民登陆初期就是过的公社生活，以后宗教的或世俗的公社选择也一直存在，而且在很长一个时期，这种从事公社实验的高度自由曾强烈吸引了世界各国(尤其是专制国家)的社会主义者，从英国的欧文、法国的卡贝，直到俄国的民粹派，都到那里去实践其理想。最起码地，他们搞公社实验决不会像我们当年小岗村民搞“单干”实验那样要冒“生死文书”的危险。虽然这些实践在市场经济中往往缺乏竞争力而不能持久，但创造“奇迹”的也不乏其例。当年富于宗教集体主义精神的摩门教移民在高原荒漠上建成繁荣发达的犹他州，今天人们到了该州首府、高度现代化的新兴大都市盐湖城，无不为之惊叹，这奇迹决不比社区规模的南街村、华西村小吧？即使在没有“奇迹”的地方，他们的公民集体与合作意识传统也随处可见：从政治上的集体行为能力、社区上的公益自治组织直到经济上合作制(尤其在农业中)的高度发达，都说明那是个公民“独立而不孤立、联合而不依附”的地方。 <br><br>个人自由与“自主的集体主义”之一致性<br><br>　　没有以小岗村人为代表的中国农民冲破旧体制束缚的努力，不仅小岗村，包括南街村华西村在内的“集体经济”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速发展<br><br>　　现代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惟一限制，就是不能违背自愿原则强行“化私为公”、不能以不受制约的权力搞禁锢性的“集体”。<br><br>　　这其实也未必只是为了保护“私有制”，因为如果权家可以不受制约地“化私为公”，那它就同样可以“公产私用”乃至“化公为私”而不受制约。去年“郎顾之争”中郎咸平也一再说我们这种“保姆”强占“主人”财产的“国有资产(其实何止“国有”，“集体”资产亦然)流失”现象，是英美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可能发生的。的确，如果每个公民的财产寄艿玫饺肥档谋；ぃ窆餐涤械牟撇训阑古碌貌坏奖；ぃ?/p&gt;  <br><br>　　实际上，强制方式不仅侵犯了农民的个人自由，而且也使真正的“集体主义精神”不可能发生，因为违背人们自愿的强制往往要依靠“三个和尚无自由”式的“伪个人主义”才能顺利实现。<br><br>　　当年俄国传统村社社员比我国的“小农”更难“被集体化”，而我国东南沿海某些传统宗族及村社公产比重大的地区、乃至号称保有“原始公社遗存”的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比那些缺乏乡土认同的“纯小农”地区更难以被“集体化”，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无怪乎那时不断在乡村小共同体中提倡利益对立、政治分化、六亲不认、残酷斗争，对传统乡村社会固有的认同与合作资源打击不遗余力。今天许多地方的农村面临所谓“人心散了”、除国家强制力量外民间组织资源极度稀缺的状况，恰恰是那种“被集体化”的结果。而小岗村后来那个以“18个血手印”知名的“齐心协力闹散伙”事件，有人称为“以集体主义精神促使集体瓦解”的“小岗悖论”。其实这个“悖论”并不悖，关键在于那种强制性的“被集体化”恰恰是以一盘散沙的“个人”比真正的自主性集体更容易被外在的力量强捏在一起为条件的。<br><br>　　如今据说小岗村民在20年单干之后又考虑联合起来谋发展了。于是有人就说当年的分田到户是“走了弯路”。其实，当年小岗村人摆脱“三个和尚无自由”的困境而齐心协力、共担风险、摆脱束缚，正是他们今天得以自由地谋求联合发展、建立股份制经济实体的前提。没有以小岗村人为代表的中国农民冲破旧体制束缚的努力，不仅小岗村，包括南街村、华西村在内的“集体经济”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速发展。所以可以说，从当年摆脱“三个和尚无自由”的状况而齐心协力脱离官办“集体”，到今天齐心协力建立自愿联合，其实是一脉相承的，它们既是农民个性解放的进步，也是他们作为现代公民的公共意识和集体精神的进步。<br><br>　　当然，当前中国各地乡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农民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互利合作与联合协作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而且在未来的发展中各种实验也都有风险和不确定性。谁也不能保证小岗村、南街村、黄柏峪和其他发展模式在未来就会一帆风顺而不会有进一步的变革。即便某个模式在这里成功了，也未见得可以搬用到别处。我们应该相信，作为现代公民，每个农民不仅应该有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仅愿意追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对于怎样根据自身条件追求发展和富裕也有自己的、他人不可代替的智慧。另一方面，从原始群时代就以某种形式的认同与合作为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民，也不会先天地“人心散了”而非要别人来“拉郎配”不可。政府可以提供服务，并且农民也有权要求政府提供他们所需要(而非官员的政绩所需要)、又属于政府责任所系的服务，但官员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农民。可以说，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不在于“集体”不“集体”，但的确在于对农民的权利尊重不尊重。这或许就是“二十字真言”没有把“集体化”、但却把“民主”列入了其中的原因吧。 <br><br>维护自主性：不能“威胁”，也不能“利诱”<br><br>　　公共财政不同于慈善捐款，它是国家运用强制手段从公民那里汲取的资源，应当使用于公益目的，而不是用于帮助某个或某些公民在与其他公民的竞争中胜出——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命令”<br><br>　　不能以强迫命令的方式搞“集体经济”，那么是否可以用财政支持的方式引导农民搞“集体化”？笔者一位朋友的确有这样的见解：推动集体化不能“威胁”，但可以“利诱”。即以过去那种干部“抓点带面”的方式，以国家财政力量给愿意搞集体化的“试点”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支持，使试点乡村尝到“甜头”，对其他农民产生吸引力，“引导”他们搞集体化。如今新农村建设要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的投入，这种想法也就颇为引人入胜。<br><br>　　但是这种主张是极为可疑的。应当说，这种做法在过去1950年代的集体化中就曾广泛使用。它虽比直接的强迫命令“文明”些，但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副作用甚大。今天要搞市场经济，这样做就更有问题了。<br><br>　　首先，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以公共财政支持竞争中的一方使其体现出“优越性”，是不合理的。公共财政不同于慈善捐款，它是国家运用强制手段从公民那里汲取的资源，应当使用于公益目的，而不是用于帮助某个或某些公民在与其他公民的竞争中胜出——这样做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强迫命令”。这种“利诱”与“威胁”并无本质区别。<br><br>　　其次，自由主义经济学反对在竞争领域以行政权力配置资源，但其他各种国家干预学派当然不这么认为。运用国家权力使资源配置具有某种倾向性，例如向某些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地区倾斜，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有的。然而，作为公共财政行为，这样的倾斜必须合乎法治，真正具有“公共性”。我国现今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公共财政投入的法规体现的主要是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倾斜，其次是向特定地区(如贫困县)、产业(如种粮补贴)倾斜的精神，而不是向特定所有制倾斜。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非规定的倾斜必然影响规定的倾斜，因此是应当避免的。<br><br>　　第三，即使在公益范围内，国家财政对农民的“多予”也应当是一种法治状态下的公共服务，而不应当变成人治状态下的“首长恩典”，其实施对象的确定应当依据普适性的政策规定，而不应当与它是什么人的“点”、什么人的“帮扶对象”有关。运用公共权力向某些领导“亲自”关心的特定“典型”提供稀缺资源，尤其在这些资源因其稀缺而已经成为激烈竞争对象的情况下，“多予”的初衷就有可能被扭曲。<br><br>　　最后，在“利诱”的模式下搞“集体经济”，还有一个“退出权”的问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林毅夫先生当年曾经强调“退出权”是决定集体化相对正常运转或是造成灾难的主要因素。笔者认为，这个论述用来解释他说的那些事是值得商榷的。但今天强调退出权问题却很重要。如果“集体化”是可退出的、而且退出成本不大，那么“利诱”或许问题还不太大。尽管它也可能有成败风险，但如果外部确实有“利”的投入，在预后不良、农民退出时会造成外部资源的浪费，农民本身却还不至于吃大亏。但如果这种“利诱”不可普及(只是对“典型”的优惠)，或者不可持续(只是“引导”期的政策)，那么农民进入后又不可退出或退出成本巨大，问题就严重了。<br><br>　　实际上，当年集体化之所以出现严重问题，直接的“强迫入社”固然是重要的因素，而“引蛇入洞”式的做法，即以不可普及、不可持续的“利诱”引导农民进入集体化，而后“利诱”消失，农民却不可退出，由此产生的弊病恐怕更普遍、更严重。我们如今的“集体经济”大都不可退出，或退出成本极大。因此不仅不应该“威胁”农民进入，“利诱”农民进入的做法也存在着极大风险。笔者认为：如果要在这方面“利诱”农民，那就应该首先明确农民的“退出权”。否则就决不应作此想。<br><br>　　当然，成员可以自由退出与经济体的持续存在和发展是有矛盾的，传统的“合伙经济”因此一般都难以做大。但是股份制原则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如果纯属农民自发、自愿的互信合作，他们当然可以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但如果外部人要加以“利诱”，恐怕股份制是惟一可以考虑的方式，而且应当是可以转让(不影响经济体持续的退出方式)的自由持股——在这方面应当特别指出：过去一度被宣传得火热的所谓“股份合作制”作为“现实主义”与意识形态教条之间的权宜性妥协是可以理解的，但它本身不能被塑造成新的教条。实际上如果纯属农民自发自愿，合作、合伙乃至完全无私奉献都未尝不可。如果要“利诱”他们，就应当限于可退出的自由股份制。而既然是自由股份制，强迫命令或“威胁”的因素是决不能掺杂其中的。 外部人怎样“影响”农民？<br><br>　　“多予少取放活”，这的确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旨。但是这句话不仅意味着在经济利益上要对农民“多予少取”，更重要的是在权利问题上对农民“多予少取”。对农民的合法权利要多尊重、多维护、少限制、不侵犯，而官员对农民行使权力则要有制约。<br><br>　　当然，所谓“利诱”农民搞自由股份制还可以，也不意味着应该提倡乃至推行这种做法。原则上讲我是反对用权力来搞“威胁利诱”的。但是，这当然不是说各种理想主义者、包括信仰“集体化”的理想主义者就不能影响农民。<br><br>　　首先，他们可以“自己做出榜样”给农民看，就像当年欧文等人所为。过去的意识形态把欧文说成是“空想”家，而把终身在图书馆与书斋从事研究的那位学者称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建立者，这是很奇怪的说法。近代科学不同于传统玄想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重视实验，所以又被称为“实验科学”。从这一点看，欧文这样终身从事社会实验的人与书斋里的理论家相比，谁更“科学”谁更“空想”，确实值得反思。再从实际结果看，虽然欧文自己的实验点并无多少成就，但他的方法对后世的影响不可谓不大。当今世界，自由公民的合作运动已经大有成就，而欧文则被公认为合作运动的先驱。尤其在农业领域，今天合作运动已在许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造成了“联合的小鱼吃大鱼”的局面，使家庭农业得以有效地抗衡乃至战胜雇佣农业。其实效远远超过了所谓“科学意识形态”指导下的集体农庄模式。<br><br>　　其次，他们可以作为志愿者去帮助农民，就像当年的晏阳初等“乡建”活动家和今天许多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或志愿公益团体)的做法。欧文是找一批理想主义志愿者自己实践理想，而晏阳初们是把自己的理想主义体现为给农民提供各种帮助。志愿者不同于政府之处，就在于前者不会对农民行使强制权力，却能够给农村提供不少发展所需的资源，给农民提供公共品和其他公共服务，同时也能够与农民进行价值观和文化上的交流与互动。这不是什么“教育”农民或是接受农民“再教育”的问题(尽管在知识层面所谓“精英”与“大众”确实需要互补)。在既需要认同、合作与也存在价值多元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在平等交往中影响他人、乃至向他人“布道”的权利——只要不是强加于人。当今世界的第三部门与志愿者公益取得了不少实际成果，但也有人说这是一种乌托邦。然而我一向认为，掌权者搞乌托邦可怕，无权者搞乌托邦可爱。不附带强制的乌托邦不仅是无害的，而且是人类进步所需要的。营利的企业不会搞乌托邦，有权的政府搞乌托邦则很可怕，作为两者之外的“第三部门”，志愿者及其组织是适于进行乌托邦实验的惟一形式。因此志愿公益事业的现实成就和潜在能力固然未可低估，而志愿者的“乌托邦”——正如欧文、晏阳初们并未实现的理想一样——也是宝贵的遗产。<br><br>　　最后，权力部门能否向农民施加“集体主义影响”？当然也不是不可以。如今我们在传媒上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领导来到“点”上，很快带来各种关系资源。在领导关照下，拿到了贷款，拉到了项目，来了科技服务，找到了客商，签订了合同，于是这个“点”的经济很快搞上去了。应当说，如果这里涉及的关系资源属于非紧缺资源，并不存在竞争状态，它们向“点”上聚集并不妨碍别人利用同类资源，甚至如果这些资源相对富余而只是人们还不知道利用(例如银行贷不出款，客商求无所供，项目无处投放，新技术无人利用等等)，“点”上的示范可以促进人们利用这些资源，从而不仅“点”外的其他乡村可以受益，资源提供者也与资源利用者共享了发展的好处。在这种情况下，“点”上的发展自然可以带动经济全局。当然在这样的案例中，领导为“点”上提供的实际上是信息服务，而不是权力服务；是“牵线搭桥”，不是“拉郎配”也不是“拔苗助长”。这样的帮助当然是应当提倡的。而且不光是领导，全社会有能力的人做这类好事都应当受赞扬，同时这样的好事也的确不仅领导能做——既然提供的是信息服务而不是权力服务，当然就未必拥有权力的人才能做了。“拉郎配”不用权力不行，而“牵线搭桥”是无须弄权的。<br><br>　　但问题在于，对权力部门而言“牵线搭桥”很容易越界变成“拉郎配”。而如前所述，“拉郎配”不管是“威胁”还是“利诱”都会积弊无穷。如果运用公共权力提供某些稀缺资源，那就需要谨慎。而为了防止“牵线搭桥”越界变成“拉郎配”，就需要规范、制约权力。这是使新农村建设健康进行的一个无法回避的条件。近来决策层常讲的一句话是对农民要“多予少取放活”，这的确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旨。但是这句话不仅意味着在经济利益上要对农民“多予少取”，更重要的是在权利问题上对农民“多予少取”。对农民的合法权利要多尊重、多维护、少限制、不侵犯，而官员对农民行使权力则要有制约。否则，不仅给农民的好处有可能通过“税免费兴”、“免税收地”而流失掉，更有可能在“不纳税，无代表”的情况下发生新一轮侵权现象。应该看到，不尊重农民的权利，好心也可能办坏事。国家为解决农民需要的公共服务而投放农村的大量公共财政资金，不是为了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更不是要在农村搞一轮“收地拆房”运动并给一些人提供设租索贡的机会。而只有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才能避免这些扭曲，使新农村建设健康地发展。<br><br>2006年04月08日  经济观察报<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10428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104280</guid>
    <pubDate>Thu, 4 May 2006 10:04:2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04T10:04:2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们需要怎样的“重农主义”？]]></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1022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我们需要怎样的“重农主义”？  <br> <br>作者： 秦晖 | 2006年04月18日15时23分 <br> <br>【内容提要】可见如今许多人的“官管民”概念仍然是传统法家式的“以权取民”。只要“任是深山更深处”的农民都无法“避征徭”，他就认为“政府职能”正常，如果“征徭”没了，“政府职能”便不知何在了。然而在过去（但愿真的已经“过去”）那个“民怕官”的时代，乡村公共服务方面的“小政府”不是一直存在吗？“缺医少教无保障”的状态，不正是在乡村机构迅速膨胀、农民负担不堪忍受、权力意义上的“大政府”难以制约的条件下形成的吗？  <br> <br> <br> <br>几年前，笔者写过一篇文章《呼唤“新重农主义”》，文末提到：每个真正关心中国问题的人，都不能不成为“新重农主义”者。但是限于篇幅，笔者当时并没有详论这“新重农主义”的内涵。今天“新农村建设”成为热点，看来可以就此再论一番。<br><br>法家式的“重农主义”<br><br>　　为什么说是“新”重农主义？因为我国过去的历史曾经有个怪圈：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越是“重农”，农民常常越是倒霉。请看：<br><br>　　秦朝的法家统治者谪商、坑儒而惟“耕战”是务，“上农除末”的政策最为极端，但也正是秦把农民逼得走投无路群起造反以致成为历史上最短命的统一王朝。汉承秦制，也坚持重农抑商、崇本抑末。但其结果却如晁错所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于是农民成了“吏之所卑，法之所尊”，真所谓“上下相反，好恶乖迕”。靠农民起义上台的朱元璋张口“朕本农民”，闭口“享我农师”，不仅“立法多右贫抑富”，还下令“农夫可衣绸、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农夫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亲农业者不许”。然而蒙他如此青睐的农民却发出了“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的呼声，并使洪武时期成为历朝创建第一代农民起义最频繁的一朝。雍正在清朝诸帝中最为“重农”，他宣称工商下贱，士人“不肖”，四民之中农民最贵。曾别出心裁，创“老农总吏”之制，挑选模范“老农”授予八品顶戴。然而这些“总吏”后来多成为作恶乡里的村霸。在政策上雍正从“重农”发展到只重粮食，经济作物只准种在“不可以种植五谷之处”，结果一些地方官府强行毁掉已种的经济作物，令农民改种粮，致使失农时而绝收。粮食以外的作物尚且要禁，何况工商？雍正认为“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则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招商开厂，断不可行”，“矿厂除严禁之外，无二议也”。结果不但摧残了工商，农民也摇手触禁，叫苦不迭。雍正宠用的“能吏”田文镜则把“重农”当成政绩，习惯于报喜不报忧，年年以钱粮超额受表扬。但遭逢大水却匿灾不报，还谎称“民间家给人足”并严催钱粮，弄得农民大量逃亡……。<br><br>　　总之，在我国历史上，朝廷“重农”往往未必有利于农民。当然，这并不是说朝廷如果“轻农”就反倒对农民有益——实际上也似乎没有一个朝廷、没有哪个统治者是主张“轻农”的。<br><br>　　因此问题的实质应该是：到底怎样“重农”才真正有利于农民地位的提高？<br><br>　　其实，关键在于那时所谓的“重农”是以朝廷为本位的，重的是“农”而不是“民”。法家就明确声称：“上农除末”，为的就是“强国弱民”。于是那时的“重农”往往要“抑商”，包括禁止农民“弃农经商”，即所谓“驱民归农”。这样一来，朝廷越“重农”农民的自由越少，越被束缚于土地。另一方面“抑商”意味着强化官府管制，越“抑商”官府的权力越大弄权越滥，其结果是小民的买卖被“抑”，而红顶官商的坑农反而更严重了。<br><br>魁奈式的重农主义与现代“福利重农主义”<br><br>　　与此相反，西欧近代早期曾经流行魁奈等人的physiocracy思想，我们过去通译“重农主义”，而把相反的一种主张译称“重商主义”（mercantilism）。<br><br>　　但这两种主张与它们各自的中文译名在中国传统中的涵义却几乎刚好相反：physiocracy源自古希腊的词根physio意为“自然”，笔者认为按构词法其实应该译为“自然主义”，它不但没有中文“重农抑商”的意思，恰恰相反，它是主张自由贸易、“顺其自然”的。而mercantilism按构词法应该是“商业主义”，它不但没有尊重商人之意，恰恰相反，它是主张政府“重视”对商业的控制、强调管制贸易和政府垄断的。不过，虽然physiocracy一词字面上没有“重农”之意，当年日本学者首先把physiocracy 译为重农主义却也不是毫无来由。这不仅因为魁奈的确认为农业是社会积累的惟一来源，因而应该享有优先地位，也因为当时他主张的这种自由政策确实有利于农民而遭到贵族的反对。如果说mercantilism所指的商业管制并非有利于商人，那么在西欧近代初期遗留的中世纪束缚还相当严重的情况下，主张消除束缚、给农民以更多的自由倒确实可以理解为真正的“重农”行为。无怪乎不仅当时的农民、乃至当时的许多启蒙思想家都曾看好它，就连后来以反对“自由竞争”著名的社会主义导师马克思，在谈到经济思想史时也对魁奈的这种“自由重农主义”评价很高，而对主张国家管制的“重商主义”却没有好话。<br><br>　　“驱民归农”是“重农”，“顺其自然”也是“重农”。但两种“重农”简直有天壤之别。而今天的发达民主国家实际上流行一种新的“重农主义”，其内容不仅是给农民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这可以说是对魁奈思想的继承），还包括要求政府对农民承担更多的责任、满足农民的公共品需求、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福利保障乃至贸易保护。我们可以谓之“福利重农主义”。当年尚不知现代福利国家为何物的魁奈等重农主义者自然不会有后面这些主张。<br><br>　　于是有人认为相对于魁奈的自由重农主义而言，“驱民归农”的法家重农主义与福利国家的重农主义都是“大政府主义”，似乎更为相似。<br><br>　　但这无疑是大谬不然。笔者曾经指出：所谓“大小政府”之争只有在权责对应的宪政机制下才是有意义的真问题。越出了这个范围，则“大权力政府”与“大责任政府”的区别就会比所谓大小政府的区别严重得多。在“重农”的问题上正是如此。法家重农主义的“大政府”是家天下的专制朝廷，不是公共服务型政府，它的“重农”是重视管制农民，而不是重视农民的福利，更不是重视农民的权利。在这样的“重农”政策下农民既无自由、也无福利可言——法家不仅反对济贫和最低福利保障，而且主张剥夺穷人的自由，强抓他们去劳改。法家不仅不帮助、鼓励农民增收致富，还提出“足民何可以为治”、善治国者要垄断诸利而使民“家不积粟”。崇尚愚民政策的法家不仅不承担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责任，而且还要禁绝“私学”，力求“民愚，则知可以王”。要之，法家的统治特点是权极大而责极小。<br><br>　　而民主福利国家则完全相反，它是权受限而责可问，它的重农主义是要在维护农民自由权利的基础上再对农民承担福利责任。在这些国家，不但农民个人的公民权利与自由受到高度保护，农民自主结社集体提出诉求、进行谈判、参与博弈的能力更是高度发展。过去的意识形态说农民是散漫的“一口袋马铃薯”，而“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工人最有组织性。但是现代许多发达国家却是相反：农会比工会更活跃也更有力量。只占百分之几人口的农民提出的诉求常常在代议政治中可以影响多数。正因为如此，这些国家可以听到关于农民福利、农民保护“过分”的许多抱怨，但极少听到公共财政被官员拿去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批评。理由很简单：是农民要求的公共服务（这种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过分”另当别论）还是官员需要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并没有什么可以由第三者判断的“客观标准”。一项服务如果是农民提出要求的，就不可能是“政绩工程”，但如果“服务”对象无权提出诉求而只能被动接受，那就无论什么样的“公共品”都可能蜕变为“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历史上的“法家重农主义”者中并非没有好心人，但是由于法家体制不承认公民权利与政府责任，所提供的并非农民所要求，即使是“猜到”了农民的要求，在“提供”的过程中也会被扭曲，而成为无益于民有利于官的“工程”。如北宋后期王安石搞的“青苗法”，就是以为农民提供官营“金融服务”为初衷，继而成为官府邀功的“政绩工程”而在实行中大搞“抑配”强制，最后变成了一项聚敛苛政的。<br><br>　　所以“福利重农主义”仍然需要以公民社会为基础，它与魁奈式的自由重农主义虽有差别，但两者与法家重农主义则是完全对立的，这就是连马克思都在魁奈与其论敌之间更倾向前者的原因。<br><br>我们需要怎样的“重农主义”？<br><br>　　今天我们强调“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可以说是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个“新重农主义”时代。那么今天我们提倡的新重农主义与上述这几种“重农”传统有何异同呢？<br><br>　　显然，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政实力，当代发达国家的“福利重农主义”在可以预见的时期还是我们无法仿效的。更不用说即便是发达国家的福利重农主义乃至一般意义上的福利国家制度如今也面临许多问题、正在探索改革之道。但是不能仿效并不意味着无所借鉴，因为我国农民如今面临的完全不是什么“福利病”的问题，他们所得到的公共服务水平之低，社会保障程度之弱的确让人难以接受：其水平不仅低于最“自由放任”的“非福利”发达国家，低于发展水平与我们相当的许多国家，低于文化形态与我们相仿的东亚地区其他一些国家与经济体在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发展阶段时、乃至低于意识形态与我们类似和曾经类似的其他许多社会主义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在我国国内，农民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与社会保障程度不仅明显低于市民，而且在某些方面也低于一些农村地区历史上曾经达到过的水平，更重要的是，还低于国家在《义务教育法》这类法律中明确规定早就应该承担的责任。<br><br>　　因此，今天我们的“新重农主义”虽然不是也不可能是“福利重农主义”，但是无疑应该把提升国家对农民的公共服务水平与社会保障程度作为重要方向。所谓“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说法与各种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力度的措施，正是基于这一点。<br><br>　　而另一方面，“魁奈式重农主义”，即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扩大农民的选择自由空间，以及魁奈没有提到但这种类型的重农主义应该包涵的：通过发展民主、制约权力而提升农民的公民权利保障程度、增强农民在利益格局转变中的博弈能力与公平谈判实力，更是今天“新重农主义”的重要课题。如果说因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还不能追求标准过高的“福利重农主义”，那么18世纪魁奈的重农主义标准应该不存在过高的问题。尤其要指出的是：尽管在“自由竞争还是福利国家”确实是真问题的发达国家，魁奈式重农主义与福利重农主义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但在自由、福利双不足的中国，尤其是在自由权利比城里人更易被侵犯而福利水平也比城里更低的农村，这种矛盾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明天的问题”。今天的中国农民并非因为享受了太多太高水平的福利，才在迁徙权、产权、经营自主权、契约谈判权乃至更基本的人权方面存在缺失，反过来讲，今天的中国农民也不是因为他们的自由太多，才导致他们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缺乏基本社会保障。<br><br>　　更重要的是：无论福利重农主义，还是魁奈式重农主义，都与中国过去的“驱民归农”传统、与法家“重农主义”完全冲突。因此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就是防止法家“重农主义”借强调三农的旗号鱼目混珠。<br><br>　　事实上，近年来在农民问题上取代的重大进步，都可以说是摆脱“法家重农主义”的进步。以影响最大的税费改革和“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为例：最近我国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一些人立即出现强烈反应，说过去是“民怕官”，而现在是“官不管民”，农村要“失控”了。然而要知道，如今的税费改革免除的只是身份性的“农业税”（实际上是“农民税”，即不管种不种地、收入多少，只要是“农民”身份就都要交的“皇粮”），并没有免除农民的公民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义务：农民如果有高收入，也与城里人一样要交所得税；如果办企业，也要交各种增值税、流转税等营业税种；如果购物，物价中也含有消费税；只要国家需要，农民还要服兵役；等等。假如实际上他好像没交什么，那不过是农民的收入达不到所得税起征点，也没办企业而已。同样情况的城里人不也没交什么吗？而且一向如此，怎么他们就没有“失控”问题？<br><br>　　可见如今许多人的“官管民”概念仍然是传统法家式的“以权取民”。只要“任是深山更深处”的农民都无法“避征徭”，他就认为“政府职能”正常，如果“征徭”没了，“政府职能”便不知何在了。然而在过去（但愿真的已经“过去”）那个“民怕官”的时代，乡村公共服务方面的“小政府”不是一直存在吗？“缺医少教无保障”的状态，不正是在乡村机构迅速膨胀、农民负担不堪忍受、权力意义上的“大政府”难以制约的条件下形成的吗？<br><br>2006年04月16日 经济观察报<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10228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102280</guid>
    <pubDate>Thu, 4 May 2006 10:02:2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04T10:02:2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秦晖: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95433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作者： 秦晖 | 2006年04月27日18时29分 <br> <br>【内容提要】严复以后过去了一百多年，我们何以还未能解决群己权界问题，未能消除群己不分、群己混淆、群己颠倒，乃至连严复自己后来也变得前后判若两人？这原因说简单也简单，其实就是各种既得利益盘根错节，非不知也，乃不为也。 <br> <br> <br> <br>真假“文化多元”<br><br>读者不难发现我讲的“文化多元”与时下一些人讲的“文化多元”不是一回事。我讲的“多元”是指每个人都有“文化”选择权。而他们讲的“多元”是指民族与民族间的多元与“和而不同”：西方人信“他们的”基督，中国人信“我们的”儒家。但是在民族内部他们却不允许“多元”，而要求以国家的强制力量推行“国教”，排除“异端”。谁要主张信仰自由、政教分离，他们就说这破坏了“中国文化”，是“把西方的人权标准强加于中国”。<br> <br>然而，在中国反对信仰自由，强制推行“国教”，这不恰恰是把“西方中世纪的人权标准”强加于同胞吗？要说“和而不同”，谁都知道孔子这句话恰恰说的是华夏内部的“君子和而不同”，绝不是说“华夷和而不同”。主张以华化夷的古儒并无今天那种各民族文化平等的观念，孔子恰恰倒是主张中国人中的各种思想各种价值观应该“和而不同”的。<br><br>真正的“文化多元”必然是“文化间多元”和“文化内多元”的统一，文化认同则是文化共同体中各个成员价值偏好的“最大公约数”。而价值偏好是一组选择，作出选择判断的个人，他人不能代替包办。并非只有“西方人”才有这种选择的“个人主义”：庄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孔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不都是这个理吗？我们今天反对包办婚姻也是这个道理：不是说父母不爱子女，但“父非子，安知子之福”，父母可以关心、建议，但没法代替子女作选择。在任何民族任何“文化”中，选择归根结底都是个体性的。<br><br>某些有哲学癖的人把这叫做“个人本位”，有些人就说这是“西方文化”的“本质特征”。但能否把这形而上地归纳为“个人本位”？即便在西方这也是有争议的。而更重要的是：人并非生活在形而上世界，即便“个人本位”论者也知道事情的另一方面：即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任何民族从原始群的时代起就有认同与合作的需要，因此必须把个体整合为“社会”。这就有了个人选择与公共选择的界分问题。我们说“能够选择”是“文化比较”的前提，并不是说选择的个人自由可以无边。如果价值偏好只涉及个人，那偏好尽可存在。但如果偏好涉及到别人，即经济学上所说存在着“外部性”或“负外部性”，这就产生问题了。<br><br>个人自由的边界如何定的确是个大问题，但很难说是一个“文化”问题。因为任何“文化”任何民族的内部在这个问题上都会存在重大分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这些不同看法是不能以民族、以文化划分的。实际上，我们所说的“现代化”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解决一个人的选择如果涉及到他人，应当怎么办的问题。中国人刚出现所谓启蒙思潮时，严复就以“群己权界”四字突出地强调了这个问题。把穆勒的《论自由》根据全书宗旨译成《群己权界论》，只用四个音节就把关于自由民主原理的核心问题点得那么清楚，我以为这体现了严复的高明，更体现了汉语文化的奇妙。西方人包括穆勒本人怕都不可能这么简洁明了地点明此理吧？谁说“中国文化”不能理解自由？<br><br>关于“西方个人主义、东方集体主义”的神话<br><br>以“群己权界”定义自由，无疑是准确地纠正了一种其来已久的说法，即认为“西方文化”是“个人主义”、甚至“极端个人主义”的，它只顾自己不顾群体。而“东方”或中国的文化则重视“集体主义”。但是严复理解得很准确：近代西方所谓的自由不是“有己无群”，甚至未必就是“大己小群”，它只是要清楚地区分“群己权界”而已。而人人“自私自利”、社会“一盘散沙”绝非西方社会的景观。<br><br>事实上，在据说相信“个人本位”的“西方”国家，不仅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未必比“非西方”更小，公民的公益公德心和认同感未必更弱，社会整合程度未必更低。就是在“西方”内部，一般认为更讲究“个人本位”的自由主义者所界定的“群域”是否就比据说是反对“个人本位”的社会主义者更小，也大可存疑。早就有人指出：现在西方所谓的左派（“社会主义者”），在伦理上恰恰是主张极端个人主义的，但在经济上则讲集体主义。他们在伦理上往往持极端的个人自由立场，从一般的婚姻自由发展到堕胎自由、同性恋权利、性解放等等，我们官方过去说这是“腐朽的资产阶级观念”，但这都是西方典型的左派口号，是右派强烈反对的。然而左派在经济上则反对自由放任，主张搞公共干预、福利国家。而西方的右派，有说是自由主义，有说是保守主义。他们的主张相反，即经济上要搞个人主义、自由竞争而反对国家干预，伦理上则反过来，主张社会、国家要干预个人，要强调个人对家庭、对宗教、对国家的责任，不允许伦理方面个性自由的泛滥，要求禁止同性恋、堕胎、性解放等等。如美国现任总统、属于右派的小布什对承认同性恋合法的马萨诸塞州“婚姻平等法”就非常敌视。<br><br>所以很难说左、右双方谁比谁更“个人主义”，只能说他们对“群己权界”各有各的划法。与之相比，中国的儒家似乎更像是“右派”，因为一般来讲儒家给人的印象也是在伦理上强调“礼教”的约束、而在经济上主张私有制、反对国家“与民争利”的。<br><br>但深入分析会发现这个“一般来讲”不大靠得住，儒家内部在这些问题上其实分歧众多。如今有人说“西方文化”是鼓吹“个人主义”的，而我们中国文化，或者说我们的儒家就重视集体。然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难道不也是西方传来的吗？所以有人又说“西方文化”也有“集体主义”的一支。事实上，在改革前中国搞“一大二公”的时候，海外新儒家就常以儒家重视个人、主张“自由经济”的说法来批评大陆。于是现在又有些人认为西方的自由主义过分重视个人、社会主义过分重视集体，而我们的儒家则是中庸之道、公私兼顾。<br><br>但这个说法恐怕更站不住脚：其实稍有历史常识就知道，西方从不缺少介乎典型自由主义与典型社会主义之间的中左、中右乃至中中派，而且除短暂的“革命”、“反革命”时期外，这些“中庸”派别一般都是主流。尤其现在常被视为“西方”代表的英美就更是如此：比起欧陆的左、右派，英国的保守党、工党就是中右、中左，美国的共和民主两党又在英式两党之间，堪称为中中了。而中国的儒家从来是个大杂烩，其中既有主张自由放任的，也有主张国家统制的，两者都可能很“激进”并由此形成尖锐的“党争”，如汉有桑弘羊与贤良文学之争、宋有王安石与司马光之争，都争到你死我活的程度。这种“个人主义”与“国家主义”的斗争，显然并非“文化”之争而是“制度”之争。而且在一个“文化”内这种多元相争的状态不会下于“文化之间”的多元差异。<br><br>“尺蠖效应”与群己颠倒<br><br>现代宪政民主国家中这种“左右”之争与中国传统朝廷中的党争各有不同的机制：这就是我在讨论“大小政府”问题时提到的“天平效应”和“尺蠖效应”：宪政下的左右之争可以实现自由与平等的动态互补，左派的问责使政府增加对国民的服务，右派的限权则防止政府侵犯国民的自由；左派推动福利国家，而右派促成公平竞争。然而，专制体制下的党争却是“左派扩权不问责，右派卸责不限权”，王安石的国家统制只知聚敛而搞不成福利国家，司马光的放任无为只肥权贵而搞不成自由市场。造成这种区别的直接原因是缺乏“权责对应”机制。这是制度问题而非“文化”问题。我们以后会提到：古儒也是强调权责对应的。<br><br>这且不论。如就“群己权界”而言，专制体制最根本的问题还不在于己域太小还是群域太小，不在于群己关系上太“个人主义”还是太“集体主义”，而在于它常常是群己混淆、群己不分甚至是群己颠倒的：在那里个人事务横遭“公共”干涉，而公共事务又被个人专断。以至于国民既无自由，亦无福利。去年“郎顾之争”时网上有贴云：“私产变公有，必须要私人同意；公产变私有，必须要公众同意：道理就这么简单。但是现在的情况往往相反：没收私产，例如强行拆迁，常常是‘国家’说了算而不管房主是否同意；‘置换’公产，又常常是官说了算，而不管公众是否同意。”这就是“群己颠倒”在经济问题上的表现。这里的问题显然不在于对“私产”还是对“公产”的单方面保护太多，而在于无论公产还是私产都成了专制权力刀俎下的鱼肉。<br><br>但这种现象也并非某种“文化”所仅有。事实上，无论东方西方，任何民族在把握群己界分上都有一个摸索过程。西方诸民族在古代也曾有过群己混淆、公私不分、个人事务身不由己（不仅有全无个人自由的奴隶与农奴，即便自由人的婚姻、财产乃至信仰等当时也并非都能自主）、公共事务却为私人专断的时代。后来才慢慢学会了界分群己、在己域维护个人自由、在群域实行多数决定（民主）的规则。<br> <br>关键不在“大己小群”还是“大群小己”，而在群己界分<br><br>实行这一规则的前提就是首先要划清群己权界。至于划分的结果是“大己小群”还是“大群小己”，则是另一个问题。由于人们的利益所及和价值多样，对于群己之权界到底划在哪里从来是难以统一的。有人力图扩大群域，有人主张扩大己域，更多的人在甲事上扩张己域而在乙事上扩张群域，并因此与另一些人相左。类似的多元其实在任何“文化”中都存在。<br><br>在发达国家，人们在很大一部分的群域和己域方面，已形成了“重叠共识”，也就是不分左右派的“共同底线”。例如不管左派还是右派，都不能以我获得了多数票、代表所谓公意为由剥夺反对者的发言权。在伦理方面，如果说同性恋仍然属于引起争议的“模糊域”，那么至少异性婚姻自由是公认的，右派不会像高老太爷那样逼你“为家族的利益”而嫁娶，左派也不会像《激情燃烧的岁月》那样“为革命利益”搞“组织上包办婚姻”。在看似分歧最大的经济制度方面，虽然左派喜欢“公有制”而右派喜欢“私有制”，但他们实际上都尊重权利主体的自由选择，即所谓“处置公产需要公众同意，处置私产需要私人同意”。工党不会支持像强制拆迁这样的侵犯私产，保守党也不会赞成“掌勺者私占大饭锅”式的私有化。不管左派还是右派都不会否认国家的立法属于公共领域，公权力的授予和运作也是公共领域，不能个人或小集团“自由”决定。<br><br>总之，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凡是个人权利领域的事就应该有个人自由，而公共领域的事就要民主决定。不能颠倒过来，让个人把持群域，公权侵犯己域。—这已成为现代社会公认的规则。<br><br>但是除了公认的群域和己域外，人的行为中还有很多模糊领域，很难绝对说是群域还是己域。因此“左右”之争仍然会延续。这也是无论什么“文化”都无法避免的难题。我曾举例说：从常识讲如果有人在你的耳边放鞭炮，任何有起码尊严的人都会发怒，这就是说你应当享有耳边若干距离内的“安静权”，未经同意，他人不应侵犯。但是你住宅外千米处的公共场地上能否放鞭炮，就不能由你说了算，而属于公共选择的领域了。然而问题在于：这两者的确切界分定在何处？2米处？5米处？还是20米处？<br><br>再比如，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帮助弱者，应该不应该？道义上讲没人说不应该，然而左派认为这属于公共领域，主张以民主福利国家的方式来解决；而右派认为这应该是个人选择性质的志愿公益范畴，不能以公权力为之（左右之分在这里并无道德高下，该右派本人完全可能热心于慈善）。但即使左派主张扩大作为公共领域的社会保障，前提也是这种公权力必须是民主的：19世纪的欧洲左派宁可提倡有民主而少福利的“美国式道路”，也不会认同俾斯麦式的“专制福利国家”。而另一些领域例如堕胎与同性恋，左派认为属于私人领域，主张尊重“同志”的自由；右派认为这涉及公共领域的“风化”问题，社会应当干预，但只能采民主法治的方式，而不能搞中世纪式的宗教审判。<br><br>不仅事情的性质可能有模糊，情境的变化也可能使本来清晰的界分有临时调整的必要。我曾举“泰坦尼克情境”为例：在救生艇不足的危急情况下出现的“妇孺优先”规则，把本来无疑属于个人的求生权利也变成了公共选择的“群域”，这种情境性调整不但与“文化”、甚至与“主义”也未必相关。那些乘客完全可能是自由主义者，在岸上他们完全可能赞成自由竞争，然而在危船上他们却放弃了竞争求生机会。—但前提是，尽管“权界”可调，“群己”还是须分的：提出规则而且得到公众认可的船长自己也把生存权交给了群域，成了这规则的牺牲者。如果他不这样做而是“自由”地上艇逃走，那规则还能有合法性吗？<br><br>换句话说，虽然一个“主义”认为的己域在另一个“主义”看来可能是群域，一种情境下的己域在另一种情境下可能就成了群域。但既然是群域，就得按公共选择即按民主的规则办（例如：福利国家首先必须是民主国家）。而决不能以“群域”为借口剥夺了别人的自由选择权利，同时却排除公共选择而把这“群域”置于我自己的“自由意志”之下。“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明末大儒黄宗羲对这种群己颠倒状况的严厉抨击，不能说是受什么“西化”的影响吧？<br><br>权界悖论的解决：“模糊域定期重划”规则<br><br>群己权界不能不划清，否则群己不分就会出乱子。但事实上这种界分又很难固定地划死。怎么解决这个悖论？经过无数试验和挫折，人们摸索出这样的制度安排：对这部分模糊的领域，每隔几年让公众有机会重新选择。所谓的两党制，其实质无非就是每隔几年在那些模糊领域重新划一次群体权界：如果这几年经济上己域过大而伦理上群域太广，公众就选上左派，让它增进经济上的福利保障与社会民主，扩大伦理上的个性解放和个人自由。过几年经济上群域过分，伦理上自由太多，那就再调整一下，把右派选上来，让它在经济上扩张自由而伦理上强化责任。<br><br>今天在发达国家，左右派对这些模糊领域的群己权界怎么划仍然各执己见，但是他们都接受这些规则：“权界要划清，不能群己不分；己域要自由，不能让所谓公权力乱干涉，群域要民主，不能任个人或未经公众委托的少数人专断；基本的群域与己域有共识；而达不成共识的模糊区则定期让公众重新划定”。某次讨论时一位“新左派”朋友说：西方其实不像我们所说的那样保护私产，例如高税收高福利制度，如果税率高到80％，那不也跟共产差不多？我说你这话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但问题在于：这种选择在他们那里决不是一元的和一次性的。首先税率作为“群域”不能由个人和小集团说了算，而必须经由民主程序进行公共选择。其次税后财产属于“己域”，其产权受到确实保护。而且对税率进行议论也是个人权利，如果公众选择了高税率，主张低税率的人不能抗税，但仍有宣传的自由，以争取下回公众改变选择。<br><br>总而言之，所谓西方个人主义、东方（或中国）集体主义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且不说一些人讲的“西方个人主义”实际上仅指近代市民社会，而西方中世纪按马克思的说法恰恰以“个人不独立，从属于整体”为特色，也不说近代西方文化一直有社会主义这一元，即便仅就近代西方自由主义而言，它也并非只讲“己”不讲“群”，甚至很难说它与社会主义相比就是“己大群小”。从根本上讲它只是要划清“群己权界”，而社会主义（这里讲的当然是有底线的、文明的社会主义，即民主社会主义，那种群己颠倒的伪社会主义不在此列）也是如此。只是两者在某些领域的划法不同而已。<br><br>知易行难：我们不缺“资源”<br><br>今天看来，这些不同的划法都各有利弊。规则的演进远非尽善尽美。如今的发达国家无论是自由竞争体制还是福利国家体制，都面临许多问题，甚至不妨说是面临困境。但有了上面讲的那些“重叠共识”或共同底线，他们至少不会出现“尺蠖效应”下的灾难。他们可能为自由太多或者福利太多所困扰，但至少避免了既无自由、亦无福利的悲惨境况。因此可以说他们的制度是相对先进的。<br><br>但是这与所谓“西方文化”有多少关系？我们已看到“西方人”并非从来如此。那些制度基本上也是近代才确立的，此前他们也同样有过群己不分、群己混淆、群己颠倒的弊病，有过“尺蠖效应”的灾难。“西方人”既未必天生比我们更“个人主义”，也未必天生比我们更“集体主义”，他们和我们一样，内部在“群己问题”上存在着明显分歧。他们处理“群己权界”的办法现在比我们高明，但过去也未必。而我们，例如像严复那样接触西方不久的第一代启蒙者，不是一下就抓住了本质吗？从严复对穆勒那别出心裁又一语中的的“创作式翻译”看，他对问题的实质把握之准甚至不下于穆勒本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谓文化隔阂，真的有那么大吗？<br><br>但是严复以后过去了一百多年，我们何以还未能解决群己权界问题，未能消除群己不分、群己混淆、群己颠倒，乃至连严复自己后来也变得前后判若两人？这原因说简单也简单，其实就是各种既得利益盘根错节，非不知也，乃不为也。如前所述，不管“大己小群”还是“大群小己”，无论自由放任还是福利国家，只要划定“群己权界”，就会断了许多利用群己不分上下其手、制造群己颠倒以威福自恣者的利路。划定群己权界就要实现权责对应，而权势者往往是既不愿人限其权、也不愿人问其责的。于是“群己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也就可能在威胁利诱之下发生扭曲：“左派”勇于扩权而怯于问责，“右派”勇于卸责而怯于限权。于是此“左右”非彼“左右”，左派“王安石化”，右派“司马光化”。左得势则自由减少而福利未必增加，右得势则福利萎缩而自由何尝进步。于是“现代化”变成喂养“尺蠖”的不良循环，而现代自由人权与公共服务皆可望不可及矣。<br><br>当然，如前所述，现在西方无论自由市场体制还是福利国家体制都存在许多问题。从某个角度看，其实也就是最佳的群己权界很难确定。之所以还有“左右”，也就体现了这个问题并未解决。但如今这种“群域要民主，己域要自由，模糊区让大家定期重划”的办法，至少保证了权界偏离不会太远，其效果到现在为止没人能超过。<br><br>当然现在没有不等于永远没有。现在有人提出儒家可以超越他们，其志可嘉。无奈这些人还基本限于“袖手谈心性”，满足于给人扣个“个人主义”的帽子而自诩关心集体或者善于“中庸”。但我们已经看到：其实人家既不缺个人主义也不缺集体主义更不缺中庸之道，问题还是在于群己权界怎么划，谁来划，能否一次划死。<br><br>其实没有也不要紧，西方也不是从来就有的。过去儒家没有，今天的“新儒家”发明了也不错。我们当然可以做新的制度设计，但这类设计恐怕也离不开某种底线吧。如果我们真正要“反思启蒙”，那就不能回避“启蒙”提出的问题：群己权界可以一锅粥似地不加划分吗？己域可以不要自由，群域可以不要民主吗？<br><br>我并不相信什么“进步的客观规律”，也不反对后来者可以超越前人。但是“客观规律”未必有，形式逻辑不可无。“自私自利”不是好事，圣贤境界值得心仪。但如果你没有某种制度安排来防止“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那你就千万别“使天下人不得自私，不得自利”。—这不是秦晖，恰恰是儒家先贤的名言。<br><br>其实，西方社会并不缺少大公无私的高调，所谓“西点军校学雷锋”的笑话固不足道，“基督教文化”所崇拜的耶稣不就是个为拯救众生而牺牲一切的典范吗？在群己混淆神权专制的中世纪，基督教与我们的儒家一样被蒙上过“虚伪”的恶名，看过《十日谈》的人就知道什么是西方式的“伪道学”，什么叫“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后来基督教能摆脱恶名，增强凝聚力，不就是靠那种制度安排划清了群己权界吗？<br><br>而我们回避那种制度安排的结果，过去已经把共产主义弄成了“伪道学”，如今换上儒家仁义道德的高调，还要再次把儒家弄成“伪道学”？<br><br>呜呼，孔孟有知，夫复何言！<br><br>来源：凤凰周刊2006年第8期 总第213期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访问秦晖的博客专栏 | 发表评论 | 推荐给朋友 | 大 中 小 | 打印本文 | 关闭本页】 <br>【郑重声明】博客中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博客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ceditor@blogchina.com。 <br>本文网址：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138867.html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本文所有评论共32条，第一页 1 2 最后一页 <br>· 2006-05-04 00:12:48  未注册网友 IP:218.197.134.*<br>最近又到了鲁迅的什么纪念日了,秦先生在《实践自由》一书中对鲁迅极其热衷于国民性批判的同人提出过寥寥几句的批评，但我觉得还不过瘾愿您能说的更明白点。<br>· 2006-05-03 23:37:43  未注册网友 IP:218.197.134.*<br>嘿嘿主贴说:'文化无高下'但是作者在《风物长宜放眼量：中印经济发展的长时段对比》中又说，中印在发展进程中与民族—文化因素有关，这前后的文化是否是同一个意思？如果是那么前后的结论是否有矛盾？我当然明白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的文化是指每个民族在群己权界的认同上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可惜作者在《问题与主义》一书中曾经说过文化一词有上百种解释，如此容易混淆的词语作者在文章中是否应该先定义一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论？<br>· 2006-05-03 03:09:50  未注册网友 IP:60.222.138.*<br>这不是和刘老头唱反调？呵呵<br>· 2006-04-29 20:33:50  未注册网友 IP:218.9.231.*<br>顶一下<br>· 2006-04-29 19:02:34  未注册网友 IP:219.238.192.*<br>文化有高下，五个指头还不一样长！我们的中化文化，最顺天应人，合乎世界需要。中华文化，她不偏激，不狂热，不动不动就因为别人说了什么就威胁取人性命。所谓文化无高下的相对论鼓吹者，显然对对本土文化、中华主体文化没有必要的敬意。鄙视秦晖的这个谬论！<br>· 2006-04-29 14:44:15  未注册网友 IP:221.195.121.*<br>1，本人对基督和虔诚的基督徒们是满怀敬意的，本人对所有宗教和真正虔诚的教徒们都是满怀敬意的。虽然本人并不信教。2，基督徒们也应该为中华的新文化思想启蒙运动更多的做出自己的贡献。3，圣雄甘地允许自己的学生反对自己，并允许他们为反对自己而斗争。我们相信秦教授也有这个胸襟。4，基督徒们如不完全认同本篇文章观点，可以联合起来对秦教授的本篇文章展开“批评”，也应允许秦教授及其追随者反驳。通过声势浩大的辩论可以让广大民众对一些事情理解得更清楚。5，基督徒们有宣扬基督精神的自由，并且也有这个义务和责任，在此前，基督徒们做的恐怕是远远不够的。而非基督徒们也有反驳的自由和权利。6，无论哪一方，为了我们各自的信仰，我们都应该发出声音。7，不应是你死我活的审判式批评，而应是辩明是非的大辩论。8，真理永远不会惧怕辩论，不会惧怕阳光，真理总会越辨越明！<br>· 2006-04-29 11:20:13  未注册网友 IP:219.134.93.*<br>播种思维,长满知识<br>· 2006-04-29 11:01:54  未注册网友 IP:218.5.19.*<br>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显然你对文化和制度的关系不了解，简单说文化决定制度。应该是文化有高下，制度有优劣！。。。。。。后来基督教能摆脱恶名，增强凝聚力，不就是靠那种制度安排划清了群己权界吗？。。。你对基督教只是皮毛的了解。没有基督教就没有今天的世界！教会创办了大学，医院，及现代的政治制度。。。。。基督徒受圣灵的洗，圣灵从上帝处来，住在我们身体里。我们的成就是圣灵在做工！世界上最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企业家，艺术家。。。。都是我们基督徒！！<br>· 2006-04-29 10:52:18  未注册网友 IP:218.5.19.*<br>后来基督教能摆脱恶名，增强凝聚力，不就是靠那种制度安排划清了群己权界吗？no<br>· 2006-04-29 09:42:20  未注册网友 IP:203.86.22.*<br>中国认识字的人(知识分子)整天谈什么胡师呀,蔡元培呀,哈为而呀.....就在你们身边,同时代,有一个大师,就是秦,比已去的中外大师都深刻.<br>· 2006-04-28 22:28:26  未注册网友 IP:61.187.189.*<br>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最深刻的文章,胜读十年书!真的感谢秦先生<br>· 2006-04-28 21:35:25  未注册网友 IP:222.175.41.*<br>文化有高下,因为文化有效率的高低作者显然说错了<br>· 2006-04-28 21:29:36  未注册网友 IP:124.147.216.*<br>'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界难划啊!不过,这的确是创新制度,消灭个人专制的有效途径.<br>· 2006-04-28 20:43:40  未注册网友 IP:219.138.93.*<br>能否具体谈谈如何进入先进的制度吗？<br>· 2006-04-28 19:39:05  sooovool IP:192.168.5.*<br>'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这只是结果，是开出的美丽鲜花。但不是手段，也不是过程。只谈开花结果是理想主义的表现。实际作用很小，就象严复一样。没有坚实的树干和根基，如何能开花结果。我们还是努力栽树苗吧。比如说栽公正之苗，栽物权法之苗，栽平等之苗，栽耐心之苗，栽宽容之苗，栽诚信之苗，栽法制之苗。当这些树苗存活了，长大了。自由与民主之花才会自然盛开。另外说一句能让耐心、宽容与诚信之苗存活的只有基督教的新教，孙中山在一百年前就看到这个问题了。http://sooovool.bokee.com/<br>· 2006-04-28 19:19:33  未注册网友 IP:220.249.126.*<br>好。<br>· 2006-04-28 17:54:51  未注册网友 IP:203.175.129.*<br>讲的好，醍醐灌顶。“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<br>· 2006-04-28 13:47:53  未注册网友 IP:219.145.6.*<br>支持！<br>· 2006-04-28 13:07:47  未注册网友 IP:124.130.95.*<br>上　<br>· 2006-04-28 13:07:10  xxxhao001 IP:124.130.95.*<br>说的好　我赏<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95433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44954330</guid>
    <pubDate>Thu, 4 May 2006 09:54: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5-04T09:54:3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请教版主，我的帖子《没有邓小平，中国会怎样？》为何被删？]]></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3160299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还没有写完呢<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3160299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31602990</guid>
    <pubDate>Sun, 16 Apr 2006 12:29:0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4-16T12:29:0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请问崛起论坛诸位版主大人，你们究竟想把论坛搞成什么？？]]></title>	
    <link>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316114859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胆敢批评毛泽东的，或删或封，毫不手软；而对邓小平漫骂侮辱的帖子任其漫天飞舞，你们究竟想怎么样？？？？<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
 
</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我]]></author>
	    <comments>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3161148590</comment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jbqian.blog.163.com/blog/static/700130120063161148590</guid>
    <pubDate>Sun, 16 Apr 2006 11:48:5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4-16T11:48:5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channel>
</rss>